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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流程,中国在ISO14000标准领域的管理规范和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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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流程,中国在ISO14000标准领域的管理规范和政策是什么

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流程

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机认证)流程

当前,有机食品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农业部的数据显示,当前,全球有机食品市场正以20%至30%的速度增长,我国的有机食品产业也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在追求产量、无法完全保证产品质量的今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那么,怎样才能将农产品认证为有机农产品呢,尤其是对于一些种植大户和合作社而言,成功认证有机农产品,对整个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今日小编整理了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流程,记得要保存到手机里哦。

关于有机认证

有机认证是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简称。有机认证是一些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认可并大力推广的一种农产品认证形式,也是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的认证形式之一。推行有机产品认证的目的,是推动和加快有机产业的发展,保证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满足消费者对有机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减少和防止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和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发展。

有机认证程序通常都包含认证申请和受理(包含合同评审)、文件审核、现场检查(包含必要的采样分析)、编写检查报告、认证决定、证书发放和证后监督等主要流程。

必须提交的资料

申请者书面提出申请认证时,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应向有机认证公司提交下列资料:

① 申请者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

② 申请者及有机生产、加工的基本情况,如申请者名称、地址和联络方式,生产、加工规模,包含品种、面积、产量、加工量等描述;

③ 产地(基地)区域范围,包含地理位置图、地块分布图、地块图;

④ 申请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计划;

⑤ 产地(基地)、加工场所有关环境质量的证明资料;

⑥ 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资料;

⑦ 保证执行有机产品标准的声明;

⑧ 有机生产、加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⑨ 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

1) 申请人向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领取《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 申请人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同时领取《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和《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等文件。

3) 分中心要求申请人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预审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

1)分中心对申请人预审。预审合格,分中心将有关资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根据分中心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通常必须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 加工一次)。

3)认证中心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收费管理细则,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

4)认证中心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并同时通知分中心。

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

1)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2)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的 50% ,以保证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申请人委派内部检查员(生产、加工各1人)配合认证工作,并进1步准备相关资料。

4) 所有资料均使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拷贝给分中心。

初审

1)分中心对申请者资料进行初审,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

2) 分中心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资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3) 认证中心审查并做出“何时进行检查的决定。

4) 当审查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实地检查评估

认证中心在确认申请者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后。

1) 全部资料审查合格以后,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 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1] 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 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编写检查报告

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送达认证中心。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资料以及检 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决议

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 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1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 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

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 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 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1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4) 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签订《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食品商标的使用手续。

中国在ISO14000标准领域的管理规范和政策是什么

我国也在引入推行ISO14000标准,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同时,逐步建立了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认可制度。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于1997年5月在京成立,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并统一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在中国的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担任,国家商检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地矿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委员单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承担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认可委员会(简称环认委)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申请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简称环注委)分别负责实施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的认可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人员的申请注册工作。

中国政府为了规范ISO14000标准的认证秩序,避免重蹈ISO9000标准实施的混乱局面,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ISO14000标准健康发展的规范政策。

首先,ISO14000认证的推行不再有两套体系的存在,中国国内实行“1个体系,一套标准,一种证书的管理原则,建立中国环境管理体系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由国务院28个部、委组成,主任单位是国家环保总局,第一副主任单位是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常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承担。指导委下设两个分委员会: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人员申请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体系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认证公司认可与审核员申请注册。

其次,对认证公司的认可严格把关。1个独立的认证公司必须有10名(含)以上的国家申请注册审核员,机构内部必须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认证质量和约束审核员的行为。同时,咨询机构必须有5名(含)以上的国家申请注册审核员,机构内部也须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向国家环保总局备案取得备案证书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三,境外认证公司在中国国内开展认证,也必须取得环认委的认可;境外咨询机构也须向国家环保总局备案。目前,尚未有境外机构在中国得到认可和备案。

第四,认证和咨询的机构,还应同时向当地环保局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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