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
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
当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由最高管理者颁布、程序文件经相关领导批准实施后,应立即分层次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学习、贯彻执行。
对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需掌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原理和控制方法;中层管理人员应掌握本部门体系要素的工作内容;通常员工应着重掌握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中涉及各自岗位的操作标准、规定及程序等内容。
在学习培训的过程中应做好有关的培训记录,记录的形式能够是电子的、书面的或照片、录像等。
在体系试运行过程中,会发现有些部门和活动往往不可避免地发生偏离标准的现象,因而要采取纠正措施,有时可能还必须修改体系文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也是十分重要的。由于系统安全的主体是作业场所的员工,因此通过信息交流可及时地反应体系能否持续改进。
信息交流与体系监督监控同样有效,指的是企业不同层次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如遵守法律法规,完成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情况等。交流各级职能部门间产生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是促进体系正常运行的保证。
总之,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步骤大体包含领导策划、成立推行小组、人员培训、初始评审、体系策划设计、编写体系文件、试运行、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步骤。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一、范围: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和。
二、表现形式:可分为宪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章等。
宪法:是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基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形式都要依据它不能相抵触。
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处于第二位。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的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必须,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有关地方政府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1、宪法: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43条,48条均有规定
2、刑法:刑法第115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113条(交通)114、187条均有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的内容”。
3、劳动保护基本法:由于目前,我国暂时没有建立《职业安全卫生法》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起到了劳动安全卫生领域的基本法作用,也是我国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专项法律的依据。
4、劳动保护专项法:是针对特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和特定保护对象而制订的单项法律,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劳动保护的相关法
6、劳动保护行政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由国务院发布
7、各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如劳动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防护用品规定》。
8、劳动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各地方不同
9、安全及卫生标准:包含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作业场所分级标准。
10、国际公约:
11、其它要求:指产业实施规范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
今日通过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