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应该都经常听到,某商标被别人恶意抢注的事件吧,假如您有涉及到商标这块,千万别只是看个乐呵,一定要多看看这类案例,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那假如已经发生了该怎么办呢?2020年鲤城区申请注册商标被抢注怎样处理呢?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2020年鲤城区申请注册商标被抢注怎样处理。1.初审公告的申请注册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申请注册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所有人均能够提出异议。权利人指出自身的申请注册商标被其别人恶意的提前申请注册申请的,假如在该申请注册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处理,能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申请申请注册。2.现已申请申请注册的申请注册商标向申请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权利人指出自身的申请注册商标被其别人恶意的提前申请申请注册的,能够向申请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申请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异议、主张权利时,理应相结合以上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素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对应的直接证据。这类直接证据应偏重于两个方面:1.是注册商标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的直接证据,例如两方当事人相互间与异议申请注册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注册商标人向权利人索取不合理性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形式直接证据;2.是权利人在先应用、宣传异议申请注册商标的直接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申请注册商标标识包装印刷企业相互间的委托协议及相对应单据,有关申请注册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申请注册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期刊,有关申请注册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必须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申请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书件时,理应符合标准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异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地提交申请有关的直接证据资料。为了使自身的主张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申请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直接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比较大影响到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申请注册商标的宣传资料等等。假如以上两种途径都难以实现,那么,只能重新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不能与原申请注册商标类似。假如务必在国內应用该申请注册商标就务必高价位转让交易回来。因此,申请注册商标还是要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