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经过有权机关依据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它与普通商标在法律保护上还是有区别的哦,就让一休小编带大家来看看其获得法律的那些特殊保护吧。
一、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1、中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是基于申请注册原则,因而普通非申请注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但驰名商标则例外,即使是“未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在商标法保护之列。
2、普通申请注册商标只能在所申请注册的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专用权,而"已申请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不仅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或服务上享有专用权,并且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标或服务上也受法律保护。
3、在申请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普通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时效为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注册商标之日起5年。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假如对方的申请注册是出于恶意,则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对驰名商标既不要求必须已在中国申请注册,也未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
4、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将“禁止使用明确列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式,从而加重了被禁用者的侵权责任。
5、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别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就能够向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的申请,主管机关则必须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审查该企业名称是否属于"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