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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一问一答(怎么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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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一问一答(怎么申请注册商标)

问题1:制定法规的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商标在促进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在“大众创业创新”的背景下,小微企业不断涌现,市场主体对注册商标的需求不断增加/[/k0/】。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程序的优化、注册周期的缩短和注册成本的降低,当事人获得商标注册更加方便。同时也有大量以靠近名牌为目的的恶意应用,大量囤积商标进行利益转移。这些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了商业环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规范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是此次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增加“不供使用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予驳回”的规定。一是在审查阶段应用,达到打击恶意注册的目的。前移,并作为提出异议和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直接适用于异议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二是规范商标代理行为,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有恶意注册行为,不得接受委托。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对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恶意诉讼规定了处罚。因此,对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贯穿于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的全过程,责任主体既包括申请人也包括权利人,还包括商标代理机构。此次修订为规范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提供了直接、明确的上位法律依据。

为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经营环境,深化流通服务改革,确保商标法顺利实施,有效规范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体现严厉打击的决心和方向,促进公平竞争,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条例。

问题2:起草规章的想法是什么?

答:起草条例主要有三点:一是遏制恶意商标注册,明确申请商标注册和从事商标代理的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作用,前移攻击壁垒,实现全流程覆盖。二是符合《商标法》最新修订,商标注册部门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进行审查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以及第六十八条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况和处罚范围。三是强调监督引导相结合,将管理过程内部的商标审查监管措施与信用记录、代理管理等过程外部措施相结合,将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形成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的长效机制。

问题3:根据规章制度,有哪些违反诚信原则的商标注册申请?

答:目前《商标法》关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申请商标注册的规定散见于多篇文章。条例第三条列举了《商标法》规定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实践中常见的行为类型,包括以不使用、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以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申请被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商标注册。基于合同、业务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申请商标注册,明知他人以前使用的商标存在,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以及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明确了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为审查和执法提供了更清晰的依据,并对公众进行了宣传、解释和积极引导。

问题4: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为了规范代理行为,净化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条例》第四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有恶意注册行为,不得接受委托以及其他不允许从事的行为,包括不以《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代理人, 《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代表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抢注商标,以及《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或者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此外,条例明确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不得申请其他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但为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外。

问题5:最近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著名网络名人敬汉卿的名字被他人恶意注册。根据商标法规定,恶意申请注册将如何处理?

答:修改后的《商标法》和新颁布的条例将在审查、执法等诸多环节有效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急于注册一个名称相近的知名网络名人,对于一个未注册商标,商标注册部门根据舆论和举报线索发现相关申请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使用的,依法予以驳回,不予公告;初步审定公告期间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部门经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成立,依法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对于注册商标,相关权利人可以依法申请注册商标无效。无效宣告理由经审查成立的,商标注册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注册部门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对上述决定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复议、诉讼等程序。

此外,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商标注册部门还将公布近年来处理的恶意商标申请典型案例,以体现立法效果和威慑效果。

问题6:商标注册部门将如何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为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而未使用?

答:在审查实践中,如果商标注册部门发现商标注册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大量申请商标注册、进行商标交易、占用公共资源、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重复注册他人商标的,将继续审查该申请是否为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而未使用。具体来说,审查员在确定是否构成恶意申请时,需要分析判断若干考量因素和案例证据,如利用商标审查系统查询申请人的申请历史、转让等相关事项,筛选驰名商标等。知名地名等禁语;通过营业执照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行业及违法记录。另外,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审查员认为申请人有恶意申请或者囤积注册的嫌疑,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关说明。

问题7:规则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如果代理接受客户的委托处理申请,明知客户有恶意申请,会怎么处理?

答:根据《商标法》和《条例》的规定,上述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行为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业务,并予以公告。

此外,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包括将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与机构负责人进行整改面谈;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依法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问题8:对于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人,在信用处罚方面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在实践中,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信用处罚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监管手段。专利领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例如,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发布了《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违反信托主体联合惩戒行动合作备忘录》,其中将异常专利申请认定为严重违反信托之一。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在专利领域严重违反信函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管理办法》,将细化备忘录实施的操作性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制定的《严重违法和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也在研究和考虑将专利非正常申请列为严重违法和失信名单中的案件之一。下一步,效仿专利领域的做法,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纳入共同处罚范围,相关法规和文件将对此予以明确。

问题9: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和改善内部监督?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规范注册商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使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进一步畅通商标申请渠道,优化商标注册流程,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为申请人直接申请注册商标提供便利服务。

内部监督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从事商标注册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事商标注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非法办理商标注册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10: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规范恶意商标申请注册?下一步将如何加强?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贯高度重视商标恶意注册问题,依法规范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特别是近年来,在打击恶意注册方面有所推进,在商标注册审查和审理阶段采取了有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商标恶意注册。这些措施包括:一是通过梳理典型案例,明确需要规范的恶意注册行为,包括大量模仿和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的行为。二是在考试系统中加入提示功能,对于疑似恶意注册的申请,要求考官综合考虑相关信息,严格审核。三是采取兼并案件预审查、集中审查等措施,严格执法,坚决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第四,加强对恶意商标申请的监控,一旦发现及时处理。五是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约谈机构,加强警示规范和积极引导,有效维护正常商标注册秩序。2018年,评审和异议环节共驳回约10万件异常商标申请,2019年第二季度共驳回2.4万件恶意申请,约占同期驳回量的4.2%。

《商标法》的最新修订和该条例的颁布,为严厉打击恶意申请注册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直接的法律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恶意商标注册的打击力度。下一步,商标注册部门将尽快制定具体规定,细化《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恶意申请,公布近几年处理的商标恶意申请典型案例,体现立法效果和威慑力。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推进新一轮《商标法》全面修订的准备工作,通过评估《商标法》实施情况和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继续加大对恶意商标申请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充分发挥商标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我们相信,随着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将进一步规范,创造更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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