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须具备的条件
绿色食品须具备的条件
绿色食品的概念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高品质、营养类食品。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严格地讲,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高品质、营养类食品。
发展绿色食品,从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入手,以开发无污染食品为突破口,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增进人们健康紧密地结合起来,促成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绿色食品特定的生产方式是指按照标准生产、加工;对产品实施全程质量控制;依法对产品实行标志管理。
无污染、安全、高品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绿色食品的高品质特性不仅包含产品的外表包装水平高,并且还包含内在质量水准高;产品的内在质量又包含两方面:一是内在品质优良,二是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高。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高品质、营养的特性,开发绿色食品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包含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包装标准、储藏和运输标准以以及它相关标准,它们构成了绿色食品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为了通常的普通食品区别开,绿色食品由统一的标志来标识。绿色食品标志由特定的图形来标明。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手段包含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技术手段是指按照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进行认证,仅有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企业和产品才能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法律手段是指对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商标管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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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与森林食品认证的区别
绿色食品与森林食品认证的区别?
中国森林认证(CFCC)是根据《森林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工作。森林认证范围包含森林经营认证、产销监管链认证、非木质林产品经营认证、竹林经营认证、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森林公园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饲养管理认证等。中国森林食品认证(CFFC)是依据民政部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的一项认证工作。是中国除有机、绿色、无公害以外的第4个食品认证。中国森林食品认证(CFFC)包含森林食品原料产地认证、森林食品产品认证。森林食品主要包含森林蔬菜、森林水果、森林坚果、森林肉食、森林粮食、森林油料、森林饮料、森林药材、森林蜂品、森林香料、森林茶叶等十二类。中国森林认证(CFCC)和中国森林食品认证(CFFC)都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但***的区别在于,前者开展的是对森林环境、森林经营等的认证工作,其中提到的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是经营认证;而后者开展的是针对食品行业,审核内容涉及产地环境、生产加工技术规范、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认证工作。个人认为假如是经营森林旅游、木材制造等的能够选择中国森林认证(CFCC),假如是食品企业那毫无疑问要选择中国森林食品认证(CFFC)。而绿色食品认证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1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如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者,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连同生产操作规程、企业标准、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及省级以上质量监测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并报所在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3.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派专人赴申报企业以及原料产地调查,核实其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写出正式报告。
4.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明确省内一家较权威的环保监测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委托其对申请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6.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知申请资料合格的企业,接受指定的绿色食品监测中心对其产品进行质量卫生检测。同时,企业须按《绿色食品标志标准设计手册》要求,将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方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7.由中国绿色发展中心对申请企业及产品进行终审后,与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其次向企业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发布通告。
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办理重新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