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7.5.1f)
ISO9001:2008标准7.5.1 f)“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是组织产品实现过程中对生产和服务
的提供进行控制的重要内容,但其实施往往被一些组织忽视,从而影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对
此,笔者谈几点看法,以期对组织有所启发。
一、放行控制
放行往往在两个过程之间(即“接口处)进行。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对产品的放行应按规
定的程序实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明确放行条件,如检验合格、有标识、有记录、得到指定人员的认可。
2.放行人自检,接受人复检,并有交接手续或规定。
3.产品放行应保持过程之间、生产线之间、车间之间的均衡和同步。
二、交付控制
交付包含发运期间和交付的其他阶段。在这些过程中,均应采取措施保护产品,提高交付效率,直
至交付的目的地。所采取的措施,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交付方式和环境条件的转变。交付过程中,可
应顾客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尽量使顾客感到方便、快捷、准确。交付产品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
制。
1.明确交付条件:根据不同顾客的资信情况和要求明确交付条件,既满足顾客提出的交付要求,又
承担较小的交付风险。
2.明确交付方式:对于不同的交付方式(如自提、送货、委托、现场交付等),组织应与顾客明确
各自承担的责任,这些责任应事先得到沟通井获得一致的意见,对于长期委托交付的供方应对其定期进
行合格供方的评定。
3.交付过程:交付前应确认产品交付的范围 其些产品除硬件的交付外,还可能有软件(应提供完
整的使用说明书、产品维护说明书)的交付,应按交付清单办理交付手续,交付凭证应有接受方签字;
交付后,交付人应向组织内有关人员反馈信息并得到确认,以采取下1步的措施,如建立顾客档案等。
4.交付记录:所有产品的交付均应建立和保存记录,以便于追溯。
三、交付后的活动与控制
交付后的活动是指生产和服务提供后的服务活动,通常称为售后服务。许多组织的产品在交付后(
即进人流通或使用阶段),仍需进行相关的服务活动;某些服务行业的组织,所提供的服务是即时性的
,交付后(即承诺的服务项目完成)的服务活动较少。无论交付后服务活动多少,组织都应针对产品或
服务的
具体情况,规定交付后服务过程的输人、输出,以及对提供服务过程的控制途径或方法。
交付后的服务活动,可能有如下的形式:
l.对顾客的培训;
2.提供足够的后援保障,如技术咨询、备品或配件的供应;
3.某些产品的安装和维修服务;
4.服务网点的设置;
5.用户走访;
6.建立改进产品或服务的j信息渠道。
当法律法规或合同对售后服务有要求时,组织应在相关的文件中规定其控制方法,以确保产品或服
务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放行和交付中要与顾客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对产品实施有什对性的防
护。在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中,组织应主动获取顾客是否满意的信息,并将其反馈给主管部门,以利用
这些信息。
非常规CCC认证
非常规CCC认证
1.OEM厂情况:
该厂仅是1个加工厂,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OEM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OEM厂的体系下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2.ODM厂情况:
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同一设计、质量体系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这种情况经认证公司文件审核确认,能够免除工厂审查。(在生产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对产品结构型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经文件审核确认,可免于型式试验。)
3.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
以CKD或SKD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窨,但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4.在A地生产,B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
在A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为A厂,但应审核A厂对B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特殊访问B厂。
5.Ⅲ类电器工厂:
该工厂仅生产Ⅲ类电器产品Ⅲ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Ⅲ类电器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公司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位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特殊访问。
6.整机在A厂生产,在B厂仅装一卡及软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针对A厂应对B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工厂审查对象应是A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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