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总则
ISO14001:2015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总则
公司高层一直关注环境绩效,要求重要过程、重要工作规划均策划相应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措施,如4.4.1审核记录中提到的过程、年度经营计划的进展、管理评审提出的改进措施、不符合的整改措施等。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监督管理好重要的工作;办公室、体系专员、管理者代表应关注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运行状态;总经理应持续关注方针、目标的实现状态,并通过管理评审活动关注环境管理体系的整体绩效。
提供《环保监测和测量程序》,程序中已经要求将监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并针对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
提供目标指标考核记录:
公司规定的环保监测和测量范围包含:
噪声、排放污水水质的监测:
用电、自来水使用监测:
废弃物收集、存放、处理的定期检查:
运行控制有关文件的执行情况的监控:
消防器材设施的定期检查:
法律以及他要求符合情况的定期评价:
其他必须监测和测量的情况。
公司为生产型企业,参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空气、水体、地面、噪声排放以及废弃物排放,按环境因素识别和基于风险的思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视和测量,目前暂无环保专用检测设施。对于公司内部日常管理,由设备、消安设施和基建管理部门对运行设备、消安设施、动能供应等设施进行维护和监视。提供《设备管理规范》《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消安设施点检记录》等日常运行记录。
公司已经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流过程和控制措施,见7.4审核记录,就环境绩效的有关信息,向相关方提供。
ISO14001:2015理解与实施
7.5.2创建和更新
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标识和说明(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参考文件编号);
b)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和载体(例如:纸质的、电子的):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应予以控制,以确保其:
a)在必须的时间和场所均可获得并适用;
b)得到充分的保护(例如:防止失密、不当使用或完整性受损)。
为了控制文件化信息,组织应进行以下适用的活动:
--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存储和保护,包含保持易读性;
--变更的控制(例如:版本控制);
保留和处置。
组织应识别其明确的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适学应对其予以控制。
注:“访问可能指仅容许查阅文件化信息的决定,或可能指容许并授权查阅和文件化信息的决定。
【理解要点】
1.创建和更新环境管理体系的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当确保适当的:
--标识和说明(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参考文件编号);
--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和载体(例如:纸质的、电子的):
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2.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文件化信息予以控制非常重要,其目的是确保:
--信息能够被适当的组织、部门、职能、活动,或合同方识别;
--组织保持的信息能够得到定期的评审,必要的修订,并在发布以前得到被授权人的批准。
--在所有对体系有效运行而言所必不可少的场所,都能得到现行版本的文件化信息,包含保满足要求所必须的文件化信息;
--作废的文件化信息需立即从各发布点,使用处或状态中撤回。某些情况下,例如出面和(或)知识保护目的,作废的文件化信息仍可作为实现结果的证据予以保留。
3.在无法获取文件化信息的情况下,符合惯例规定的行为可被认为是满足要求的。
4.通过下述方式能够对文件化信息实施有效的控制:
--规定适当的格式,包含唯一的标题、编号、日期、版本、修订历史和权限;
--将由组织保持的文件化信息的评审和批准工作,分配给具有足够技术能力和组织权限的人员;
--保持有效的分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