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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归属该怎样明确,著作权归属有哪个部门负责,著作权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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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归属该怎样明确

著作权归属该怎样明确?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能够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能够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编辑作品中能够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五条: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中剧本、音乐等能够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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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归属有哪个部门负责,著作权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

著作权归属有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业务上接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导。

一、著作权归属有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业务上接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导。

二、著作权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

著作权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下: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含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别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别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能够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能够许可别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据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能够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据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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