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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有什么原则和要求,注册商标有什么主要的类别

  
很多企业对注册商标有什么原则和要求,注册商标有什么主要的类别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注册商标有什么原则和要求,注册商标有什么主要的类别,希望大家能对注册商标有什么原则和要求,注册商标有什么主要的类别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注册商标有什么原则和要求,注册商标有什么主要的类别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注册商标有什么原则和要求,注册商标有什么主要的类别

注册商标有什么原则和要求

注册商标,指的是商标持有人为了拥有商标专用权而把自己使用的注册商标的一种手段,对于公司而言,这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一旦被别人抢注,将会蒙受巨大损失。那么,注册商标的原则和要求有什么?下面让小编为当事人介绍一下吧!

一、注册商标的原则和要求有什么

(一)注册商标的原则

1、在先申请原则

在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申请注册的是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那么申请在先的商标,该申请人就能够获得商标专用权,而后申请的商标就会被驳回。假如是同一天申请的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是使用在先的商标;假如是同日使用或是从未使用的,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抽签决定。

必须注意的是,尽管商标法遵守申请在先原则,可是假如是属于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气的商标,该商标也是不予核准申请注册的。

2、自愿申请注册原则

不是所有的商标都是强制性要求申请注册的,能够申请注册之后使用,也能够未申请注册使用,主要还是取决于申请人自己的意愿,在自愿申请注册原则下,注册商标人对申请注册商标能够享有商标专用权,会受到法律保护;而未申请注册的商标,也能够在生产服务中使用,可是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也无权禁止别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可是驰名商标除外。

3、强制申请注册原则

尽管实行的是自愿申请注册原则,可是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必须是要实行强制申请注册原则,现目前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烟草制品。

4、显著性原则

申请的商标必须要具有显著性,方便消费者识别。本来商标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区分同一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方便消费者选择心仪的产品,因此商标必须要有显著性,而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

5、禁止抢注原则

商标法有规定,申请的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在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气的商标,也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假如商标被别人恶意抢注了,商品的生产者就会遭受相应的经济损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会被扰乱。

(二)注册商标的要求

注册商标的条件大概有以下几点:

1、主体条件: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

2、申请资格条件:符合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要求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

申请注册商标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明确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申请注册申请这样能够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程序条件:符合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条件:

商标审查是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对注册商标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包含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二、注册商标的办理途径

申请出具注册商标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知识产权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注册商标的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能够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能够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注册商标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办理提供注册商标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证明,提交提供注册商标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商标证》复印件、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常见问题:国际申请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申请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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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有什么主要的类别

商标对于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对于人们而言,在对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就应当要引起重视。近些年来,伴随着注册商标数量的不断增多,在进行申请注册的情况下,相应地成功率越来越低。因而,在申请注册的情况下,就应当要对相关事项有所了解。具体的商标类别是什么?在进行申请注册的情况下,应当要按照相应地分类,来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

其一、商品商标,对商品进行加工生产的厂家,在生产的商品上,所必须使用到的商标。这种商标在申请注册的情况下,能够是文字、图形等。那么,它的类别主要有什么?主要分为两种,分别是制造商标及销售商标。制造商标主要是指,由生产厂家为自己出产的商品,直接申请注册或者使用的商品商标。绝大多数的商标,都是属于制造商标。销售商标主要是指,自己并不生产商品,只负责分销商品的商场申请注册或者使用的商品商标。

其二、服务商标,它主要是指,服务标志或者劳务标志,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和别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区分而使用到的标志。和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能够是由文字、图形、数字等组合而成。服务企业申请注册了该类型的商标,就代表着该企业,拥有对该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且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三、集体商标,它主要是指,以团体、协会名义申请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主要是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申请注册和所有。

其四、证明商标,它主要是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的标志。

总而言之,对于人们而言,在对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明确具体的分类,相对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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