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关证明文件是指什么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就国家规定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时都应按规定提交必须的证明文件。这主要是指药品与烟草这两类商品。(1)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生产经销药品的企业均能够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时应当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资质》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资质》。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药品范围内新增加的品种,容许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但必须将每种药品的名称、生产批号连同所使用的商标名称、申请注册证号分别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企业所在地省、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所在地省、县两级卫生厅(局)、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备案。超出申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药品范围所增加的品种,应当重新申请申请注册商标。(2)企业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除此之外,报纸、杂志名称申请注册商标的,必须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署或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宣传部正式批准创办的报纸、杂志。申请人需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总社报纸、杂志登记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其申请注册人名义应以领取报纸、杂志登记证的单位名称为准。
注册商标有了新转变,你发现了吗
1、2018年上半年(6月底):
实现注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发文、当事人网上自行打印;
2、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
注册商标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异议、评审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代章;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3、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
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受理、批准及核准公告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4、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
专利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5、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及撤销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6、2018年底前:
注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压缩到1个月,
注册商标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
商标转让审查周期压缩到4个月,
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压缩到2个月,
商标检索盲期压缩到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