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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审查之显著性审查,注册商标审查之相同与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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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审查之显著性审查,注册商标审查之相同与近似

注册商标审查之显著性审查

商标是用于区别不同生产者、经营者的产品或劳务的标记,它应具有显著特征,易为消费者所识别。对此,各国商标法都有规定。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由于“显著性”是1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法律上很难明明确义。在注册商标审查实践中,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1个重要标准是看使用该商标能否使消费者对产品形成印象,在商标与商品之间建立一种联络,或者说使消费者根据商标来辨认品。在商标审查时,不可能广泛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也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实验,因此,上述判断商标显著性的标准实际上仍然是比较抽象的。根据我国的商标审查实践,一般认为以下情况不符合商标的显著性要求:1.由单个、双个字母组成的商标或简单符号组成的商标。如单独由印刷体的V、S或AE等组成的商标,由1个圆圈、1个三角形或几根波浪线组成的商标,一般认为不具有显着性。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单个或双个字母假如以特殊形式出现,如组成交织字母或组成图形,在许多国家被认为是其有显著性的,只不过构成商标的字母本身不能取得专用权,不能阻止别人使用。2.单纯由数字组成的商标。阿拉伯数字字母总共仅有10个,作为商标使用,识别能力很差,此类商标在大多数国家是难以获得申请注册的。用数字作为商标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可能与商品的规格、型号、大小等相混淆,企业设计商标时,最好不要单纯使用数字。当然,因广泛使用而驰名的数字商标,一般可作为一种例外情况获得申请注册。如“555″香烟商标已在许多国家获得申请注册我国也曾经申请注册过这样一类商标,如“414”毛巾、“808”抽屉锁、“999”胃泰、“101”毛发再生精等。原则上不建议再申请注册这种商标。数字商标假如经过特殊设计组成了图形,仍可能具有显著性并获得申请注册。3.地名商标。对于地名,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和风景名胜的名称,大多数情况是不容许作为商标获得申请注册的,理由是地名商标不具有显著性。此外,也能够以其它理由驳回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申请。由于用地名作商标,与某些商品的产地标记相混淆,容易造成欺骗后果。如一家服装经销企业在服装上申请“香港”注册商标,就能够选择上述理由中的1个驳回申请。由于使用“香港”商标,必然造成市场上的误认,使消费者弄不清该产品到底是香港生产的还是内地生产的。假如是香港生产的,能够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为理由驳回申请;假如是内地生产的,能够以商标具有欺骗性为理由驳回申请。关于地名商标,也有许多例外情况如“中华”牙膏,“中华”二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本不具有显著性,按理不能获得申请注册。但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中华”商标巳在消费者中具有一定影响,能够起到识别商品的作用,它的显著性也由此建立起来了。过去,在中国,由于习惯上的原因许多地名商标获得了申请注册,并且在市场上已经树立了一定的信誉。考虑到我国商标使用的这种现实,对已申请注册的地名商标仍予以保留,但从1983年6月份起,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理名称作为注册商标不再核准。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进1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当然,假如是一些鲜为人知的小地名,或纯粹是小说、电影等文学艺术作品中虚构的地名,如“火焰山”、“水晶宫”等,一般情况下是能够作为商标获得申请注册的。此外,假如只是商标名称与某个行政区划名称偶合,而商标图形又明显不标明该地名的含义,此类商标有时是能够获夜册的。某些地名商标由于长期使用成为了驰名商标,这时大多数国家规定是能够核准申请注册的。我国《商标法》对此没作规定,今后有必要加以补充。4.姓氏名称。如赵、李、张、王等姓氏一般不能由某一企业作为商标专用。对于姓氏名称,大多数国家认为不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获得申请注册,但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在一定限制条件下却能够申请注册。例如,英国的习惯作法是:申请申请注册的姓氏名称在伦敦当年的电话簿上出现十五处以下,能够在申请注册簿A部申请注册;如出现十五处至三十处,可在申请注册簿B部申请注册;如出现三十处以上,则不能申请注册。姓氏名称一般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但人名或肖象,在许多国家只要征得本人同意,是能够申请注册的。对于一些历史人物,不建议作为注册商标。5.专业、行业的通用名称、标志和专用符号。如机械、电子邮电等行业名称以及电火花、骷髅图等死亡警告符。6.宣传商品的常用词汇。如“款式新颖”、“质量可靠”、“货真价实”等等。这些文字、词句都缺乏显著性,不能为一家企业专用。7.名称与图形不符,或一张商标图形上出现两个商标名称,一般认为不具有显著性。如商标图象是马,名称是象,消费者就不清楚叫象牌、马牌好,还是叫象马牌好。上面所列举的,只是商标审查实践中认为不具有“显著性”的一般情况。商标标记感的强弱,或者说商标识别商品能力的大小尽管主要取决于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但和人们的消费习惯,以及企业对商标所作的广告宣传也有很大的关系.一些原来缺乏显著性,或显著性不强的商标,经过长期使用,辅之以大量的广告宣传,能够变得冥有显著性,甚至具有很强的显著性。相反,些原来显著性很强的商标,由于过于出名,或商标所有人使用不善,变成了商品的通用名称从而失去其显著性。这些情况说明,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既要坚持一般原则,又不要把这些原则凝固化、绝对化,而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注册商标审查之相同与近似

一、相同商标。指两个商标在文字、图形方面相互一致。一般包含以下几种情形:名称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相同的图形商标;名称和图形均相同的组合商标。商标相同不能理解为两商标的文字、图形完全一致和没有丝毫的细微差别。假如两商标文字、图形均一致而在文字的疏密、字体的大小、书写的方式、排列的顺序方面有些出入,则仍应视为相同商标。如“三五”、“555”;“多美”、“美多”;“江汉”、“汉江”;“乐声(LESHENG)”、“乐声(YUESHENG)”等都是相同商标。此外,将中文名称与罗马拼音并写的商标改为仅用中文名称的商标,也应视作相同商标。值得指出的是,对于商标是否相同不应作过宽的解释。假如把“天民”、“大民”;“天桥”、“天椒”等类似商标解释为相同商标,在实际工作中将会产生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于商标是否相同的判断,对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商标所有人是否正当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复审、争议裁定以及商标的续展申请注册、变更申请注册等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假如有人以商标所有人不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为理由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时,申请注册是否应当被撤销,有时就直接依赖于对商标所有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申请注册商标是否相同的判断。假如实际使用的商标只是在书写间隔、颜色、字体等方面作了一些细枝末节的变动,应视它与申请注册商标是相同商标,不能撤销其注册商标。否则,假如商标所有人对申请注册商标图样作了大的变动,实际使用的商标与申请注册商标面貌全非,或者尽管类似但两者已经形成实质性的差异,在这类情况下,则应作出撒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二、近似商标。近似商标是指两个商标在文字、图形或其语意、读音等方面相互类似,容易使一般消费者对两者造成混淆。商标近似包含外观近似、读音近似和意思近似。外观近似是指两个商标的名称、图形,就外观上看互相混淆,不易分辨。如“凤凰”、“金风”,图形都是一只凤凰鸟,“金风”两字采用繁体字书写,整体构造与“凤凰”基本相同,即构成外观近似。又如,“飞跃”、“前进”都以奔马图作图形;“光明”、“火炬”以火炬作商标图形;“皇妹”与“皇姝”、“天秦”与“天泰”、娃哈哈”与“娃娃哈”构成的文字商标等,在外形上极其类似,使用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构成外观近似。读音近似是指商标的读音不易分辨,即两商标文字的发音或各自图形名称的叫法相互近似,容易混淆。汉语中的同音、近音字许多,一些商标尽管在外观、含义方面相去甚远,但其读音可能十分近似,甚至完全相同。如“美迪”、“美的”;“洪山”、“红山”;“红果”、“鸿果”;“富土”、“富仕”等等。意思近似是指两商标的文字、图形所标明的含义近似。如“红花”、“大红花”;“钻石”、“宝石”;“双喜”、“红双喜”;“象”牌、“大象”牌等,构成意思近似。在外观、读音、意思这三种相似之中,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种,原则上两个商标相互近似。但如读音相似,而意思、外观明显不同时,有时也被判断为非类似,这要取决于商标所从属的商品和商品的流通范围、交易习惯等因素如相隔很远的两家饮料生产企业,分别以“林海”和“临海”商标在冰棒、冰琪淋上申请申请注册,则两商标的申请注册申请可能同时被核准,由于冰棒、冰琪淋属地产地销的商品,销售范围受到地域限制,相距遥远的两家企业,即使使用完全相同的商标,也不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选择和造成商品来源的混滑。因此,判断商标是否类似,不能脱离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仅就商标文字、图形在外观、读音、意识这几个方面进行孤立的考察,而要把商标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紧密联络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外观、读音、意思这三种商标相似形态,具体把握时,在程度上或掌握尺度上孰重孰轻,还要根据商品销售渠道、交易习惯等方面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对柜台售卖的药品,顾客一般是询问商标购买,因此,对这类商品上的商标,在读音的相似性方面应严格把握,防止在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读音相似的商标。对于超级商场、自助商场出售的某些食品、饮料等,消费者般是指牌购货或根据商标的外观辨别商品,此时在读音相似性方面就可相对掌握得松一些。由于没有普遍适应的标准,又不能通过模拟实验得到所必须的结果,判断商标类似确实极其复杂。但商标近似与否,是判断商标是否侵权和商标能否获得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判别结果的不同,对商标权利人,对消费者和其它商标利害关系人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在审查实践中,商标代理机构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到严谨查询宁肯错杀,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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