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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知识产权诉讼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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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知识产权诉讼引论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假如该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民事纠纷当中的受害者,就例如说像知识产权被侵犯的这种情况,在发现自己的相关专利权被侵犯以后,应该抓紧时间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书的。假如身为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当中的受害者,遇到这种情况拖拖拉拉的不及时处理的话,超过诉讼时效,国家就不再审理了。那么,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假如该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假如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含什么?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三、对侵犯知识产权有什么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两年。知识产权所有者在知道自己被侵犯以后,两年之内假如不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书的话,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知识产权纠纷。通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这种情况,只要真的存在知识产权侵犯行为,人民法院都会判决停止侵权,并且当事人能够要求民事赔偿的。

知识产权诉讼引论

诉讼法是与实体法相对应的一种法律分类的方式。实体法是规定当事人的权利是什么,谁应该拥有这个权利;而诉讼法则是明确当事人怎样实现自己的权利。我国的诉讼法共分为3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的诉讼是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它应该符合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但同时它又由于自己的特殊性,而在诉讼中表现出自己的独特规律。一、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制度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据,结合中国的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具体情况制定的。经过十余年的运行,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转变,《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须,于是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修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当进行。凡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性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使得知识产权的诉讼更加复杂。(1)知识产权诉讼的标的是以人的智力成果为主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权,其内容涉及到专业性较强的、不同领域的技术知识,使得审判中对侵权内容、侵权程度的判断、认定更加复杂。有情况下有些争诉标的还常常出现商标权和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竞合,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交叉保护。因此,一般要有专业的人士被聘为不同案件的陪审员,案件的管辖权往往也由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承担。(2)知识产权诉讼的主体往往涉及面较大。除了合法的权利人、受让人、发明人本身、职务发明的单位外,还会涉及到权利的被转让人、不同的被许可人是否有诉讼权的问题。如许可使用权纠纷中,根据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不同许可合同,会使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分别具有独立诉讼权、共同诉讼权或者没有诉讼权的不同状态发生。(3)由于知识产权的商标权、专利权都是通过权利人申请、国家授权的方式获得的,于是权利的无效认定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核心之一。当事人之间由于合同无效而导致的合同财产的返还问题,就与一般商品合同无效纠纷的财产返还具有明显的区别。此外,由于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原则,连续的侵权纠纷可能会由于发生在权利有效期内和无效期内,而产生不同的责任分配结果。知识产权诉讼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三、请求司法保护会产生较大的成本如若有人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对其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争议,知识产权人能够通过司法和行政两种程序请求法律保护。提出法律诉讼是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最终和最有强制力的手段,可是知识产权人往往要为此支付相当的成本。知识产权人必须聘请专利律师做侵权调查,进行大量的分析研究、起草诉讼文件、提供侵权证明等,并且法院对侵权诉讼案的处理定案必须相当长的时间,既费时又花钱,再加上胜诉或败诉难以预测,败诉后还得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因此,知识产权人在没有十分把握能胜诉以前是不会贸然提出侵权诉讼的。在提出侵权诉讼前,知识产权人要作好各方面的分析准备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已成为污染市场环境、甚至经济发展的一种“公害”。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被侵害后的损失不像有形财产那样能即时呈现,因此索赔较为复杂。由于知识产权诉讼所产生的巨大成本,因此,我国法律容许当事人能够通过和解的方式,自行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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