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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人的要求,我国对商标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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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人的要求,我国对商标的研究

我国对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人的要求

在中国境内申请的商标只适用于国内的商标保护,在中国,分为几个地区:台湾地区、香港、澳门以及大陆地区四种商标的申请。假如要在国外申请商标,则必须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是多个国家一起遵守的协定,通常发展海外业务,并且必须在海外得到品牌保护的,都会申请马德里商标。当然申请马德里商标对于申请人是有要求的,详情如下:

对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什么要求?

假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协定"成员国,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中国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假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议定书"成员国,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或是已经被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或是已被我国商标局受理的申请注册申请。

国家基础申请注册或申请注册申请与国际申请注册申请内容的一致性

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或服务应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或服务相同或不超过国内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商标和/或服务范围。

假如国内申请或申请注册的,是用于不同商标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申请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申请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申请书上。

何谓领土延伸?

领土延伸就是指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所有人?quot;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所提出的有关保护的专门申请,领土延伸是相对于原属国而言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仅有进行领土延伸,才可能在指定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内得到保护。

领土延伸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一项国际申请注册新申请时由申请人提出,也就是在填写申请表时,指定要求保护的国家;一种是在进行了国际申请注册以后,申请注册人又希望得到此外一些成员国的保护,这时申请注册人可再次向商标局提出领土延伸申请(此种情况称为后期指定)。无论通过哪种领土延伸得到的保护,它的效力都与在该国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效力完全一样。

优先权请求

优先权是指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中,某一申请人向两个国家分别提出过同一注册商标申请,该申请相隔时间若不超过六个月,可用第一次的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的申请日期,以取得优先申请的权利?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因而适用优先权。

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注册证和有关国家的保护关系

国际局收到由成员国国家主管机关发来的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之后,如手续齐备即在国际申请注册簿上进行登记申请注册,将此申请注册刊登在名为《国际商标》的国际公告上,并给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人发申请注册证,(至此一般需3至4个月的时间),其次再向申请中要求领土延伸的国家主管机关发出要求领土延伸申请的通知。

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注册证是国际局收到申请并进行了登记申请注册的凭证,又是申请注册人将来办理申请注册后变更、转让等事项的基础,它并不标明所指定的有关国家都给予了保护。能否得到保护,还要看继后的十2个月或十八个月之中,有关国家根据其本国法律对该商标进行审查的结果。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基本程序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能够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直接申请的文件包含:

1、填写好的中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书1份,并加盖章戳;

2、 国内注册商标证复印件1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局出具的注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要求优先权的,该优先权证明1份;

4、 申请人资格证明1份,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5、 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1份;

6、商标图样2份,必须与国内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其尺寸不大于80 x80mm,不小于20x20mm。如商标为彩色的,用文字指出该商标的颜色及组合。商标或其某一部份为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标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标明相应的译文。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若申请手续基本齐备,但必须补正的,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补正。补正在15日内完成的,商标局继续进行上述程序。

申请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如数缴纳费用。商标局仅有在收到的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以及他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注: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由到商标局递交的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申请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申请注册日期。)

国际局收到符合规定的国际申请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申请注册簿上登记申请注册该商标,并将此申请注册刊登在《国际商标》的国际公告上,并于3至4个月的时间内给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人发申请注册证,其次再向申请中要求领土延伸的国家主管机关发出要求领土延伸的通知。

被申请领土延伸的国家主管机关将在继后的十2个月或十八个月中,根据其本国法律对该商标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国际局。

申请注册后怎样办理各种变更事项?

根据"协定书"和"议定书",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人可在申请注册后办理如下有关事项:

就所有或部份商标/服务申请领土延伸至1个或多个国家;在全部或部分商品/服务上就全部或部分国家转让或全部转让;撤销国际申请注册;放弃在有关国家的保护;删减商品/服务以及变更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等等。

办理这些事项的手续与办理新申请基本相同,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目前注重于国内商标的申请注册,由于中国国内商标的需求量很大,并且 的使命是“助力企业,基业常青。”为了企业使命,要为全国提供注册商标服务,不仅如此, 业务涵盖商标的各个业务,主要包含:注册商标、商标变更商标续展等,假如商标证书丢失, 还提供补办商标证的服务。

国际注册商标

我国对商标的研究

我国对商标的研究最早始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吴应国翻译出版了斯科特的《广告学》,但此后一直未有大的发展。1993年,《中国名牌》杂志创刊,它标志着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商标研究新时代的到来,许多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开始对商标进行研究,取得了许多新的研究成果。特别是以卢泰宏教授为代表的中山大学研究团队,在介绍引进西方商标理论,总结我国企业商标管理经验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适应新的环境转变,全新的商标操作模型不断涌现。例如,精信的“商标性格(BrandNature)”、奥美的“360°商标管理”理念、新格商标管理顾问中心的“720°商标管理”概念模型、德根的商标关系管理系统、梁中国提出的“易难7F(SevenForCE)”商标管理模型、陈放提出的MBC(营销系统工程)商标的管理模式、年小山的商标操作模型,以及“全方位商标管理”、商标(管理)委员会思想的进1步发展等。同时,由于受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理论的影响和渗透,商标力理论、商标竞争力理论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探讨。李光斗在其《商标竞争力》中对商标关系进行了研究。商标关系实质上是1个“关系体系”,其研究范式正在经历着三大跨越:一是从顾客到利益相关者的视角跨越;二是从单个企业到组织生态系统的层次跨越;三是从单一商标到商标群落的结构跨越。但在进入新千年之后,中国少数学者已开始了建构商标科学大厦的一系列开创性研究,先后明确提出和撰写了多部不同风格的“商标学”著作或教材,例如,陈放立足于商业科学范畴,从咨询实证角度著述的《商标学》;余明阳等立足于商业科学范畴,从建设、规范本科商标类专用教材角度整理编写的《商标学》;年小山立足于社会科学范畴,为填补和发展商标管理硕士教育从类比人类社会基本结构的观察视角所撰写的专著《商标学?理论部分》;赵琛立足于商业科学范畴,将西方的CIS理论与国情相结合,并撰写了专著《商标学》等。目前,《商标学》教材建设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申报,已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在商标理论指导下,我国企业的商标管理实践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青岛海尔、四川长虹、贵州茅台等一批企业为代表的中国名牌的崛起,让国人对民族商标在国际竞争中的前景充满了信心。从商标发展的历史来看,1个国家拥有名牌的多少,不仅反映了这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还代表着这个国家、民族的精神和形象,昭示着这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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