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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不成功也可进行复审,申请专利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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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不成功也可进行复审,申请专利程序是什么

申请专利不成功也可进行复审

那么,与商标审查程序相比,专利审查必须经过什么程序?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企业易找到了答案。

1.根据《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假如专利175,361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拒绝申请的决定不满意,则能够在收到专利之日起3个月内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拒绝专利申请的决定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认为该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被驳回;

二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被驳回。

2.假如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复审请求,则应提交复审请求以解释原因,并在必要时附上证据。

审查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审查员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更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未提出复审请求。请求者能够在提出审查请求时或响应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通知而修改申请号专利;可是,修改应仅限于消除拒绝决定或复审通知中指出的缺陷。修订后的申请号专利文件应一式两份提交。

3.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将接受受理的审查请求转发给国务院专利局的原始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原审查部门同意应审查请求者的要求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相应的审查决定,并通知审查请求者。

4.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假如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应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规定范围内陈述意见。时限。

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撤回审查请求;声明或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复核决定,维持原驳回决定;经委员会审查,原拒绝决定不符合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或者经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拒绝决定中指出的缺陷时,应以原拒绝决定为准。被撤销,原审查部门应继续进行。进行审核过程。

5.审查请求者能够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以前撤回其审查请求。

假如审查请求者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以前撤回了审查请求,则审查过程将终止。假如有175,361人的专利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不满意,他们能够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专利程序是什么

申请专利程序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程序:

1、专利申请必须符合专利局的撰写要求;

2、提交申请;

3、明确好提交资料后进行专利提交;

4、假如符合专利申请准则,专利会给与公告。

假如有相关的缺陷的话,专利局会给以一补,二补等补充资料。

专利申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别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别人专利号的;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资料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别人专利技术的;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别人专利技术的;

(四)伪造或者变造别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公司投入研发人员、支付研发成本,其目的是获得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技术,而一旦获得该技术,公司可选择以内部保密的方式进行保护,也能够选择申请专利,以获得专利权的方式进行保护。那么怎样申请专利呢?以下我们将做相应的介绍。

专利申请的主体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主体作了两大分类,一类是非职务发明,申请人为发明人本身;另一类是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是发明人所在的单位。

按照《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也就是说,判断是否是职务发明,应当以“有约定从约定为前提,假如没有约定,则员工在以下任意一项情况下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此处所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资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此外,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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