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异议的具体内容
申请注册商标异议
的内容有什么?关于申请注册商标异议的内容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申请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是《商标法》以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注册商标审查质量。申请注册商标异议:
一、保护商标在先申请注册人的利益;
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三、避免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含初步审定的
商标与申请
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含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含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能够是任何人,即:既能够是注册商标人,也能够是非注册商标人,既能够是企业、事业单位,也能够是个人,既能够是法人,也能够是非法人。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申请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以及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能够是申请注册商标权人,注册商标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能够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申请注册商标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申请注册商标异议的内容企业易顾问先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解任何
商标异议的疑问
欢迎到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咨询,企业易支持多平台服务,包含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企业易注册商标网官方网站
24小时咨询热线02180344956
申请注册商标异议的内容
商标异议是指依据《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申请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被异议的
商标注册申请
人为被异议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么异议的理由有什么呢?包含以下几方面: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别人在先商标权,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同别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申请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别人的在先权利。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申请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以及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能够是申请注册商标权人,注册商标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能够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了解更多申请注册商标的内容,咨询在线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顾问专业知识丰富,会为您详细解答。企业易支持多平台服务,包含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
细软注册商标网官方网站http://www.qyyi.cn24小时咨询热线0218034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