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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商标权益保护的条件,申请注册商标权怎样取得

  
很多企业对申请注册商标权益保护的条件,申请注册商标权怎样取得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申请注册商标权益保护的条件,申请注册商标权怎样取得,希望大家能对申请注册商标权益保护的条件,申请注册商标权怎样取得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申请注册商标权益保护的条件,申请注册商标权怎样取得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申请注册商标权益保护的条件,申请注册商标权怎样取得

申请注册商标权益保护的条件

1)商标必须首先在原属国获得申请注册。《公约》规定,未在原属国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享受本条约各项规定的利益”。并且,所谓的原属国申请注册,应为“正式申请注册”,既不是正式申请,也不是使用,而是“必须已经得到申请注册证书”。2)应考虑该商标从设计到申请注册等所有具体情况,特别是商标已使用的时间长短。3)商标的使用应该与申请注册图样保持一致,假如在实际使用中图案有所变动,则要看这种变动的具体情况,涉及到图案的哪一部分,是否改变了商标图案的“显著特征”?假如没有,就“不影响其与原属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形式上的一致性”。总之,只要不改变商标图案的显著性,就容许在使用中与原申请注册证图案的式样有所不同。4)商标是直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的标志,但就商标的申请注册和保护而言,“使用商标的商品的性质决不应该成为该注册商标的障碍”。不同档次、不同质量的商品容许使用同一商标,也容许使用不同商标。该商标的权益同样都要受到保护。此外,法律还规定,假如商品因未完成检查试用,则容许“商品能够晚些情况下出售。5)《公约》第六条之七谈到了商标所有人代理人或代表之间关系的问题,具体说,假如出现在未经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商标所有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以其自已的名义向本联盟中的一国或多个国家中请申请注册了该商标时,该商标所有人就“有权反对该申请的申请注册或要求予以撤销”,或要求“将该项申请注册转让为自己”。即使是该被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类似商标”或即使是“有别人在其他成员国也有同样的商标”。只要商标所有人有证据证实该商标是属于自已的,都有权提出上述要求。假如代理人或代表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商标所有人对该商标已经没有兴趣,并且已经放弃了的话,则代理人或代表的申请注册权将予以保留。

申请注册商标权怎样取得

怎样取得商标权?取得商标权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了解,第一是可根据什么原则取得商标权,第二是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仅有把这两种方法都掌握了,才能彻底了解商标权,下面企业易就根据这两点来介绍一下怎样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申请注册原则

申请注册原则,即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申请注册事实而成立,仅有申请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2)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明确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申请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申请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3)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别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别人既存的商标权及别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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