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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怎样复审,申请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有什么(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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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怎样复审,申请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有什么(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怎样复审

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怎么样进行复审?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顾问以专业的经验提醒您,要充分了解商标常见问题,详细了解注册商标,让您在注册商标中更顺当,减少更多的麻烦。下面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商标驳回复审的相关知识。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必须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能够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注册商标所需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驳回复审申请人资质(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驳回复审理由书

4、联络人+联络电话+QQ+地址

5、其他(证据资料)

温馨提示:

1、必须提供驳回通知书原件

2、复审时间必须在下发文件之日起15天内提交,过期商标局不收文件

3、申请人最好能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增加复审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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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有什么

申请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因申请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的差异,申请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申请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

1、 使用不当撤销,是指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义务而其申请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

(1)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以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限。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申请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义务,应当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怠于使用申请注册商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申请注册商标,构成使用不当。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含:

a、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

b、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申请注册事项;

c、自行转让申请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申请注册商标;

d、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申请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 申请注册不当撤销,是指申请注册商标的所有人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构成的禁用规定,或者以欺骗以及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而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不当的撤销,又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 申请注册商标不附期限的撤销,即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注册的,不论申请注册后经过多长时间,均得以撤销。申请注册商标的不附期限撤销,其事由主要有:

a、申请注册商标使用禁用商标标志的。凡与《商标法》第十条所规定的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关的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均为禁用标志。

b、申请注册商标使用欠缺显著性的标志的。根据《商标法》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凡与商品本身的性质、特征、质量或者数量不可区分的标志,除经过使用已经取得显著特征而便于识别的以外,均为欠缺显著性的标志。

c、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的取得注册商标的,直接损害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为社会公益所不许,应当予以撤销。

(2) 申请注册商标附期限的撤销。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注册商标之日起5年内,得因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而撤销。但有以上附期限撤销的事由存在时,若商标所有人恶意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撤销恶意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申请注册商标的附期限撤销,其事由主要有:

a、申请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的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为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的驰名商标的,应当予以撤销。

b、代理人滥用其地位取得注册商标的。"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的。

c、申请注册商标含有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应当予以撤销,但商标所有人善意取得申请注册的,不在此限。

d、申请注册商标侵犯别人的其他在先权利的。申请注册商标侵犯了别人的在先权利,包含但不限于侵犯别人享有的肖像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知名的未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利益等。

3、 争议撤销,是指申请注册保护在先的注册商标人,能够对在后申请注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争议,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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