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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驰名商标证据资料制作的基本要求,申请驰名商标资料的5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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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驰名商标证据资料制作的基本要求,申请驰名商标资料的5点要求

申请驰名商标证据资料制作的基本要求

证据资料制作的基本要求驰名商标注册申请资料除了包含以上主要内容外,怎样制作一本好的申请资料也有许多技巧。总体上,所制作的资料要能体现具体情况,让人看了资料后觉得思路清、情况明,既不虚假夸大也不让人感觉平淡无味。证据收集和资料制作要点如下:1.真实性。申请人要切实抱着对提供的证据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容许有弄虚作假、夸大事实、无中生有等情况发生。近些年有些商标代理机构知法犯法,授意或直接协助申请人制作假证据假案源、假资料等,严重损害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声誉,践踏法律权威和尊严,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因此,应大力提倡客观公正运用权利,以正确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去认识和把握,决不去做违背诚实信用甚至违法犯罪的事。2.有效性。对体现公司情况的证明资料要有效,过期合同、曾经获得过的已到期的荣誉一般情况下都不必须,除非这些资料有延续性。例如,在哪家主流媒体发布广告的合同,签约哪位明星作为代言人,应以有效合同为好,仅有以前的过期合同而没有下文,缺少说服力。时间把握上,提供的资料以近3年来的为宜。当然为说明公司的悠久历史和商标连续使用的证据,应延伸至相关年份。总之,提供的资料要切合主题,能有效说明问题。3.简洁性。所提交的资料应是最能证明商标驰名的资料,要主题突出,删除无关资料,减少重复性资料。除了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资料摘要(摘要格式附后)外,申请资料最好能一本成册,不要厚厚几大本,看、读、取都不方便。从现阶段驰名商标申报资料来看,销售发票、广告发票往往占据了资料的大部分。笔者认为,发票可适当放几张,以证明公司的销售区域和广告投放范围但发票下面应予以标明,否则审查人员会无所适从、看不明白。除此之外,可适当增加图片的占比,如公司参展参会、大型的布展图片,近3年来每一年放1~2张,公司直营、专卖店大中小型城市有代表性的5~6张,体现公司全景的图片1~2张,广告投放画面等,以增加审查人员的感性认识。文字描述加典型图片说明是减少资料重复的较好方法。4.权威性。出具的公司财务报表、获得的荣誉、有关部门的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都要正规、规范,体现权威性。体现公司经营状况的财务报表应由会计事务所出具,如有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公司依法经营的证明资料更好。申请资料本身就是公司风格的体现公司作风是否严谨、内部管理是否规范、企业文化建设是否到位,一般能从公司提供的资料作出判断5.合法性。所提交的资料,应证明申请人的经营行为是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不能出现表明申请人的行为存在违法情况的资料。如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变更申请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申请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等进行变更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对商标有关情况也进行变更,若未作出相应的变更,则说明没有严格遵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存在这种情况的,应先行处理,再提交有关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资料,以表明申请人不存在违法的情形。

申请驰名商标资料的5点要求

一、端正1个认识。驰名商标是1个法律概念,而不完全是一种荣誉。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是在相关行业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因其驰名,被别人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可能性极大,也就是说极易受到假冒和侵权的损害。一旦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可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法》的规定,享受到一般申请注册商标所享受不到的扩大的、特殊的保护。无疑,一件申请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中必然包含着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商标信誉和公众形象等荣誉性的因素,但这些仅是构成驰名商标的参考要素,绝不是驰名商标的本质规定。由于平时对驰名商标的法律概念和意义宣传不到位,由于申请人对驰名商标产生的误认,往往在组织申请资料时出现偏离商标或淡化商标的错位现象。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所导致的资料内容错位的问题,必须在初审时予以纠正。二、围绕大纲组织资料。这里所说的“大纲”是指申请认定的客体而言,就是说应围绕商标做文章,一切资料(文字、图片、证据、证明)的组织、取舍应以商标为纲。“纲举而目张”。仅有商标的资料组织好了,整个申请资料才会活起来。有的申请人由于不了解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法律要求,误认为资料愈多愈好,“拾进篮子里都是菜”,把一些无关或关系不大的资料都放进去,搞成了1个资料“大杂烩”。如有的申请认定资料初稿中,就收集了相当数量的获取专利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防伪标识、领导人视察,甚至申请人老总出国考察的照片等内容。很难说这些资料与申请认定的客体对象无关,但实在看不出有多大用途。基于这种认识,审查员下了一番“去芜取菁”的消肿功夫,把一些无关或关系不大的资料撤下不少,使申请资料的重点更突出,商标特色更鲜明。这样做的想法,就是经过挑选和精炼,力争把申请资料由“大杂烩”制作成1个精美的“大拼盘”。三、突出法律想法。我们之因此认定驰名商标,是由于申请注册商标受到假冒和侵权,必须得到法律所给予的特别关注和扩大保护。因此,法律想法是申请认定资料的核心和基石,也能够说没有法律想法,一份申请认定资料就组织不起来。因此在申请资料中,应把商标被假冒和侵权的证据、证明,包含假冒、侵权的商标标识、产品说明书、广告图片,消费者或经销商的举报、投诉书,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假冒、侵权的处罚决定书等等,尽可能广为收集。在占有充分翔实资料的基础上,把申请认定的理由,即申请注册商标被侵权和假冒的详细情况,商标受到损害的案情、数额、程度,以及为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如实准确地阐述清楚。四、注意申请资料的内在逻辑性。从《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看,所列项目并不复杂。但这些项目之间具有很强的内在逻辑性,它实际上是以商标为纲的企业主体资格和生产运营状况的缩影,也是企业商标工作的一次系统总结。由于申请表上设置的栏目受空间所限,许多内容填写不下,只好另行附加补充资料。但这些资料不能游离申请表而独立存在,应注意在逻辑上保持与申请表的一致性。由于,补充资料是对申请表内容的细化。此外,补充资料的结构、组织、内容、顺序都要注意逻辑性,不能本末倒置,杂乱无章。五、尝试进行条目化处理。总的来看,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资料繁多,内容庞杂、头绪纷乱,一遍看过很难给人留下1个清晰完整的印象。再说,随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深入,不论是省级工商局的初审还是商标局终审的阅卷任务是很大的,也能够说是相当繁重的一项工作。怎样减少伏案阅卷的劳累,提高阅卷速度,及时、准确地了解申请人的想法,同时也提高申请认定资料的质量,就成为1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也必须我们作出规范性的规定。为此,审查员做了一些尝试。主要的做法是在简化文字的同时,做了条目化处理,在认定申请资料前面设置了总目录,把商标被假冒、侵权的证据,产品的部分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发布的部分合同、专用发票和广告发布的图片等,都单列了标题和目录,编了页码。有的还把发票的张数作了统计,列表加以说明,有的还设计了3个年份的销售示意图,尽量做到标题化、图表化、条目化。这样做,一是在展现资料整体面貌的前提下,增加了资料的层次感和条理性;二是能够让阅卷人对资料内容、结构,对申请人注册商标、使用情况和法律想法一目了然;三是有助于提高阅卷效率。这些尝试,是否达到了上述设想和预期的目标,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和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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