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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商标在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地位(商标被撤销了)

  
很多企业对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商标在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地位(商标被撤销了)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商标在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地位(商标被撤销了),希望大家能对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商标在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地位(商标被撤销了)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商标在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地位(商标被撤销了)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商标在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地位(商标被撤销了)

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

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

商标获得申请注册,已经取得了商标证书,就是申请注册商标了,但这并不能高枕无忧,由于商标还可能被撤销掉。而现在请来了解一下,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吧。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撤销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争议过程被撤销,二是在使用过程中被撤销。

一.争议撤销

争议撤销是指商标获得申请注册后,由于某些法定的原因,被提起争议,致使该商标被撤销,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主要由于不当申请注册引起,争议撤销又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当申请注册,二是恶意申请注册。不当申请注册主要是所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将一些不得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商标法第十条了规定了八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第十一条规定了不得作为申请注册商标的三种情形。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得申请注册的三维标志,这个非常的少见。

(一)不当申请注册

法律依据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申请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申请注册。

1.使用如下13种情形的标志作为申请注册商标属于不当申请注册

(1)同我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10)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11)仅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他特点的;

(12)缺乏显著特征的

(13)使用不当的三维标志

(二)恶意申请注册

二.使用撤销

使用撤销是指申请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违反了某些法律规定,而被商标局撤销其商标专用权。使用撤销主要由于不恰当的使用而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不恰当的使用有以下情形:

法律依据

第四十四条使用申请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申请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申请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能够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申请注册商标。

(一)使用过程中以下情形将被撤销

1.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申请注册事项的

(1)自行改变申请注册人名义

(2)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地址

3.自行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的

4.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在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地位

整合营销传播是将所有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信息来源加以管理的过程,使顾客以及潜在消费者接触整合的资讯,产生购买行为,并维持消费忠诚度。因此,商标传播就成为整合营销传播的核心和主要目标。反之亦然,企业一旦明确要实施商标战略,就必须通过整合营销传播向顾客、潜在消费者、企业员工、各类媒体以及各利益相关者传递商标所承载的各种信息,包含产品信息、服务信息、企业信息。并根据商标的定位及时反馈顾客、潜在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实际需求,使商标传递的信息更加明确和准确。一、商标是整合营销传播的核心整合营销传播理论传入中国大陆时,中国市场产品已经非常丰富,商标之间的竞争也开始加剧,消费者市场的细分初见端倪,广告大战正酣。特别是2000年以后,企业的营销手段已变得多样化:广告、直销、事件行销、促销活动设计,还有许多其他种类,最大的挑战就是怎样使这些林林总总的活动结合在一起。整合营销传播让企业界、广告公司、策划公司和咨询公司如同找到了一剂救世良方。然而,真正实践了整合营销传播的企业在中国却少之又少。为何?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可是从根本上说,中国的企业还没有真正理解商标与整合营销传播之间的关系。以商标为核心的营销传播不是简单的产品促销。产品促销能够通过降价的方式直接进行,也能够通过赠送礼品的方式进行,还能够通过开展活动进行。中国企业在促销方面有着繁多的名目和各种翻新的花样,都能够取得不错的效果。促销留给顾客的印象始终是单一的,也许顾客一时间确实从促销中获得了不期而遇的“消费者剩余”或实惠。可是,他们并不因此而对商标产生“好感”,更不会从此就产生了“商标忠诚”。在中国10多年来的促销大战中,没有哪家公司的哪个商标是真正的受益者,也没有哪个商家是实际的受益者。价格尽管是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可是,价格始终是一把“双刃剑”。商标所传递的是产品的品质、技术性能、适应不同消费者的独特设计理念和功能需求,以及企业恪守承诺、为顾客创造价值的信誉。这些要素构成了商标的独特价值。以商标为核心的营销传播也不是单纯的广告宣传。关于传统营销和整合营销传播的区别,舒尔茨教授用了一句非常生动的话来表述:前者是“消费者请注意”,后者是“请注意消费者”。毫无疑问,“消费者请注意”是一种单纯的广告行为。广告是一种单向度的传播,只是提醒消费者,这里有你必须的、适应你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从根本上顾及消费者的内心感受,更谈不上双向沟通和交流。整合营销传播则是要针对商标定位的目标顾客,特别是那些潜在的目标顾客进行全信息的、分阶段的、双向度的传递和沟通,直至顾客对商标产品或服务得到满意的认可。因此,整合营销传播是1个全面持续的过程。二、以商标为核心的整合营销传播效果整合营销传播涉及的方面和层次许多,几乎是全方位的整合。那么这种整合为何必须以商标为核心呢?这是1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假如没有商标这个核心,就相当于文章没有中心思想。没有中心思想的文章就等于没有灵魂,再华丽的辞藻也不过是一种堆砌,“无帅之兵,谓之乌合。”整合营销传播要围绕商标展开,才能使传播有核心和灵魂。以商标为核心的整合营销传播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直接获得商标的整合感IMC能够让广告、促销、直销、公共关系等所有的传播程序具有商标整合感。这种价值体现让利益相关者更容易理解商标传播的各种信息。否则,广告促销等各种途径和手段都显得十分散乱。(二)使商标传播效果最大化适当地减少或整合几种传播程序,企业的组织成员、业务活动和组织能力都会有所改善。假如不围绕商标进行整合传播,各个部门自行其是,传递给市场的信息是凌乱的、繁杂的,甚至是分歧的。以商标为核心的整合传播就把各个层面的业务活动集中起来了,便于理解和统一行动。同时,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强烈要求减少成本的状况下,IMC最大的贡献就是能够减少传播交易费用。(三)目标导向观念的实现商标传播的整合就是通过市场使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更好、更有效率”,把包含广告的所有营销活动和传播活动的焦点尽可能移向“目标导向的观念”。“商标整合营销”将系统的观念和方法运用于企业的营销活动,将企业营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各个层次、各种策略加以系统地规划和整合。使企业内外、内部上下之间、左右之间纵横成网状传播。开展商标整合传播的好处在于:1.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潮流以及对企业市场营销所提出来的新要求。让商标获得足够的市场知名度和社会的广泛认可。2.有利于以商标为核心获得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新技术企业业的经济效益。3.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4.有利于企业职工从观念到行为的整合。5.有利于企业上下各层次之间的协调整合。6.有利于企业各个部门之间围绕商标战略的诸多配合。7.有利于企业营销策略的整合。8.有利于企业长远规划与近期活动的整合。9.有利于企业开展国际化营销。三、顾客唯一能识别的仅有商标对于在广告和整合营销传播中企业经常犯的错误,整合营销传播之父唐?舒尔茨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顾客唯一能识别的仅有商标。有记者问:中国的企业在做营销的情况下,除了广告之外,还经常采用写软文、出书、拍专题片、搞活动、搞赞助等办法。这些办法在你看来是不是很老套?美国的企业也这么做营销吗?舒尔茨回答:这些方式应该是非常经典的做商标传播的方法,现在许多美国公司也还在这么做。如全世界都熟知的比尔?盖茨、杰克?韦尔奇等,他们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和读者分享他们是怎么做CEO的,就是一种很传统的做法。记者问:他们是有意识地做公司的商标传播吗?舒尔茨答:这些“明星CEO”们出书,毫无疑问不能排除他们自己想出名的想法,他们喜欢听人们赞美“啊,他是多么聪明、多么伟大啊!”但同时这种做法也使企业的商标很好地在全球传播。美国企业现在经常采取的1个整合营销传播的办法是:出钱给那些制片人,让他们的产品出现在一些畅销的影视作品中。例如007开的车是宝马跑车等。当然,各国的办法可能会不太一样,就看你自己适合搞什么形式了。记者又问:你觉得中国的企业在营销方法和工具方面,和美国的企业有什么差距吗?舒尔茨这次的回答应该给我们一定的警醒:两个国家1个很大的不同之处是:中国是1个不断拓展的市场,营销经理人工作的重点可能是怎样获得新的顾客。而美国是1个饱和的市场,消费者做的,是抛弃某个商标而转向另1个商标。这就决定了,在美国,营销对企业是更重要的事情,能够说是最重要的事情。由于美国的企业在产品质量、通路、外观、到达顾客的迅捷程度,以及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等方面,彼此的差异都不大,唯一能使顾客识别的,仅有商标。欧洲和美国的情况是比较一样的,职业的营销经理人的工作仅有一件事:让顾客用我的商标而无需别人的商标。记者也指出了中国的问题:中国的情况是,许多企业宁肯放弃商标,而先掘到第一桶金。因此,在许多行业,例如保健品、房地产等行业,许多企业采取欺骗消费者的方法,而他们确实也成功了。舒尔茨的解答触及了问题的根本:越是这样,越说明中国迫切地必须整合营销传播。例如中国的电视机市场,目前似乎大家唯一的竞争手段就是打价格战,谁能以更低的价格提供更多的功能,谁就能赢。他们现在做的一切工作就是让自己产品的边际效益越来越小。而整合营销传播要做的就是,通过营销方面的工具和举措,让产品或者企业的商标形象树立起来,能够使产品在原来的功能之外获得新的顾客收益,这样在竞争中就不仅仅是单一靠价格获得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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