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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利范围的延展,商标权利范围的延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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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利范围的延展,商标权利范围的延展性

商标权利范围的延展

混淆理论亦是引领我国商标权利范围延展的基础理论。随着不正当竞争形式日益多样化,为了充分有效地制止利用商标所进行的各种仿冒行为,我国商标权的权利范围在不断延展。从现有立法来看,商标权利范围的延展主要表现如下:(1)商标权利范围由申请注册商标向未申请注册驰名商标的延展。《商标法》第13条第1款是对未申请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该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申请注册并禁止使用。”很明显,我国关于未申请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建立在混淆理论基础上的。我国《商标法》关于申请注册商标禁用权的规定主要是对别人商标使用行为的规范,禁止别人与申请注册商标具有混淆可能性的商标使用行为。(2)商标权的禁止权范围由商标向商号、域名、商品名称、商品装潢等其他商业标识延展。实践证明,《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不足以应对利用别人申请注册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所进行的形态各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将别人驰名商标作为商号、商品装潢或商品名称使用,或将驰名商标作为注册域名使用,这些都可能造成消费者不同程度的混淆,其实质均是借用别人商业信誉的搭便车行为。鉴于这一情况,2002年9月实施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所称侵犯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的禁止权范围延展至商品名称和商品装潢。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将与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别人申请注册商标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该条同时规定,将与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别人申请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行为。据此,申请注册商标的禁止权范围延展至商号和域名。从这些规定来看,申请注册商标禁用权范围向商品名称、商品装潢、商号、域名延展都是以混淆理论为基础的——正是制止混淆,保护消费者不受欺骗以及不受关于商品来源及相关信息蒙蔽之竞争法理使商标权利范围的延展具有充分的正当性。(3)商标权的禁止权范围由商品销售环节向商品流通环节纵向延伸。这主要体现为2001年《商标法》对反向假冒行为侵犯商标权性质的确认。所谓反向假冒,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是指未经注册商标人同意,更换其申请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的危害性在于“表面上无关的使用,实际上会破坏商标同初始商品或服务的自动联络,以及同广告创造的有利形象的联络,并最终损害商标的销售力”。2它人为割裂了商品与商标的真实联络,阻碍了商标标识功能的实现,使消费者发生商品来源的另一种混淆,这种混淆与正向假冒的区别在于:正向假冒中,假冒者试图使人误认为其商品是由商标权人提供的,而在反向假冒中,假冒者试图使人认为商标权人的商品是由假冒者提供的,实际上这种行为剥夺了商标权人通过商标来标识商品来源,彰显商品质量以及进行广告宣传的所有权利。可见,从混淆理论来看,将商标禁用权延及反向假冒符合商标法维护正当竞争的法理。

商标权利范围的延展性

商标权利范围开放式的立法设计在某种意义上是法律政策的必须。在现代社会,随着竞争手段的日益复杂化,利用驰名商标而进行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日趋多样化,商标权利范围不断拓展是1个必然趋势。依据混淆理论,判断商标禁用权范围的关键性因素在于标识的使用是否构成别人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因此,为保护商标基本功能——识别功能的发挥,商标禁用权的范围应及于一切具有混淆可能性的商业标识使用行为。商标权利范围的拓展趋势在中国商标法中便可见一斑。如前所述,我国商标权利范围随着混淆概念内涵的不断延展而拓展:先是给予申请注册驰名商标以更宽范围的跨类保护,继而从申请注册驰名商标拓展到未申请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接着是商标禁止权向商品名称、商号、商品装潢、域名等各种商业标识拓展,其目的是制止各种利用商标而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能够预见,在未来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更新的侵权手段的出现,商标的权利范围还将继续拓展以适应新形势下商标保护的必须。由上述商标权利范围的分析可见,商标权利范围看似变动不居,难以琢磨,实则大道自然,有其规律可循。推动商标权利范围不断发展的“道”是市场经济的竞争之道,促进商标权利范围理性发展的“道”是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争优创牌的商业伦理之道。从商标权利范围发展的轨迹来看,商标权利范围因混淆概念的扩展而大大拓宽,在这一过程中,商标权的绝对化色彩日益浓厚,相对性特征明显趋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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