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特定的人(包含自然人和法人),对其商标依法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申请注册,即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即商标权法律关系产生。作为无形财产权和有形财产权一样,其取得方式依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取得和传来(又称继受)取得。这两种取得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商标权的取得是否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以及意志为依据。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以及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
(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明确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能够“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申请注册商标。采用这一原则确认商标权的取得有利于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于使用在后的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这种做法会使申请注册商标长期牌不稳定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商标管理工作,并且一旦发生争议又不易查明谁是最先使用人,不利于争议的处理。因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取得原则的国家很少。
(2)申请注册原则。按申请申请注册的先后明确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最先申请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按这一原则,仅有经过商标局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
注册商标是一种法律事实。一旦商标所有人通过申请注册取得了商标权,就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且未经申请注册的商标知先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这一原则,首先使用商标的人如不及时申请申请注册,而被别人抢先申请注册,也就无法对已垢人如不及时申请申请注册,而被别人抢先申请注册,也就无法对该已使用的商标取得商标权。河北省唐山市有1个县级小啤酒厂,经过精心设计,制作了1个“豪门”商标。“豪门”商标使用后,引起社会各界瞩目,公司信誉有了很大提高,创造了很高的经济价值。这时,北京郊县的1个小白酒厂申请注册了“豪门”商标,使唐山“豪门”啤酒厂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后来,不得不支出巨资买下这个“豪门”申请注册商标。
采取注册商标原则,不利于增强企业的商标意识,督促他们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利于商标管理工作。因而,现今包含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采用注册商标原则。
采用申请注册原则明确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并不排除使用原则在特定条件下所具有的意义。我国《商标法》第18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别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一法律,体现了在特定条件之下的使用原则。
(3)混合原则。这是使用原则与申请注册原则的折衷适用。根据这一原则,1个企业或1个人只要首先使用了某一商标,尽管没有申请注册,都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使用在先为理由,对抗别人相同或相近似的申请注册商标。如这种对抗成立,已申请注册的商标就会被撤销。如对抗不能成立,注册商标人即取得了无可辩驳的稳定的商标专用权。这一原则些国家所采用。如美国、英国、西班牙等国都是这样规定的,只是期限各异,英国规定为7年,美国规定为5年,西班牙规定为3年。
二、传来取得
传来取得,又称继受得,即商标权的取得不是最初产生的,而是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以及意志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现商标权的转移。传来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转让合同,由受让人向出让人有偿或无偿地取得商标权;第二种方式是根据继承程程序,由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商标权的取得,不论是取得,还是继受取得,都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关于注册商标程序和申请注册商标的转让程序,将在本编以后的有关章、节中作具体阐述。
商标权的取得、期限、续展
1.商标权的取得在中国,申请人要想取得商标权,必须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由商标局审定合格后予以授权。商标注册申请时要明确商标的涵盖类别(根据商标使用范围直接在商标分类表上选取),经核准后在选取类别的范围内生效。2.商标权的期限商标经注册商标机关核准后,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能够在法定期间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一法定期间称为申请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有效期。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我国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申请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申请注册之日,是指核准申请注册公告之日,而不是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核准申请注册公告须待初步审定公告发布后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才能发布。3.商标权的续展商标权的续展,又称申请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延续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申请注册人继续保持对其申请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续展期限包含两部分:①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②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即宽展期。申请续展申请注册,应当在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办理,这6个月为续展期。假如在续展期未能提出续展申请注册申请的,可再给予6个月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商标所有人仍能够申请续展申请注册。这6个月称为宽展期。假如在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注册的申请,宽展期届满后,商标局则注销该申请注册商标。之因此规定宽展期,目的在于慎重地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使商标所有人不至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错过时机而丧失商标权。续展申请注册商标应履行法定程序。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以前,申请注册人假如必须继续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续展申请注册申请。申请时,1个商标一份申请,每个申请都应当交送《商标续展申请注册申请书》一份,提交商标图样五份,并交回原来的《注册商标证》,按规定缴纳费用。商标局收到续展申请注册申请后,原则上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只是对续展申请注册申请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即予以核准,并将原来的《注册商标证》加注返还,予以公告。申请商标续展申请注册不是全然核准。商标局经对有下列五种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的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予以驳回:(1)超出宽展期提出续展申请的(2)自行改变原申请注册商标文字、图形以及组合的。(3)自行扩大原申请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范围的。(4)自行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的。(5)其他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续展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续展申请注册次数并无限制,理论上说,只要连续不断地对申请注册商标进行续展,商标专用权就能够成为一种“永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