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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转让一般需要实行登记,锐菲商标注册申请中怎样拥有显著性(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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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转让一般需要实行登记,锐菲商标注册申请中怎样拥有显著性(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软件转让一般需要实行登记

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该条颁布实施时曾经在实践中引起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合同假如在3个月内不予备案,则转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已经实际履行的也不影响合同的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软件转让合同尽管没有备案,可是在软件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不能对抗第三人。

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能够”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能够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此外从具体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二、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三、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由于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故在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和掌握现行《条例》对软件转让合同登记已经由旧《条例》的强制登记改为自愿登记,准确把握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登记本身并不影响该转让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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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菲商标注册申请中怎样拥有显著性

锐菲商标注册申请中怎样拥有显著性(商标成功率翻倍方法分解)

什么叫显著性?显著性是注册商标中判断商标授权中必不可少的1个环节,因此对于注册商标申请者应该尽量避免在申请注册时碰撞有着较强显著性的标识,而怎样判断显著性商标呢?接下来大家就与企业易注册商标申请小编一起看看吧。锐菲商标注册申请中怎样拥有显著性及注册商标成功率翻倍的方法到底是什么吧?

锐菲商标注册申请中怎样拥有显著性?商标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一方面,人们看到商标上的标识,能够意识到这是表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另一方面,意识到这是商标后,还能进1步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标进行区分。那么商标成功率翻倍方法是什么?

1避开行业的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2不能暗示产品特性。指对其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者质量具有影响或者暗示作用的商标。例如用在洗发水上的“飘柔”(区别于直接描述型的词汇“柔顺”),香皂上的“舒肤佳”(区别于“舒服”)。

3与产品和服务无关的名字具有显著性。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单词组合在词典上有固定含义,但与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关。例如用在电脑上的“苹果”商标;用在手机上的“冰淇淋”商标;用在葡萄酒上的“长城”商标。

4没有含义的词具有显著性。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字母组合本身在词典上没有任何含义,是自己独创的。例如诺基亚、微软、新浪、搜狐、摩托罗拉。

以上就是企业易注册商标申请为大家所整理分享锐菲商标注册申请中怎样拥有显著性及注册商标成功率翻倍方法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上内容能够更加清楚了解锐菲商标注册申请中怎样拥有显著性及注册商标成功率翻倍方法有所协助。企业易注册商标申请提醒大家在进行注册商标前一定要确认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的类别正确才能有效保护商标,有条件的朋友建议前期就应该做好相关的规划保护,对今后商家的整个运营都会造成很大影响,并且注册商标类别越多,那么也代表着商标得到的保护就越全面。假如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欢迎关注企业易官网查阅,或者直接与企业易注册商标申请相关在线业务客服顾问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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