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方法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占比更大。在注册商标、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下面细软顾问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认定驰名商标的三种方法。
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方法1、
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必须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资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资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在注册商标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能够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资料。
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方法2、
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依据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能够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资料。
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方法3、
通过人民法院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能够对涉及的申请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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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驰名商标主要证明资料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这些证明资料主要包含:(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资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运营状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申请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申请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注册商标证复印件);(6)该商标近些年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注册商标证复印件);(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能够自行准备申请资料,也能够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资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