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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捞神与捞王的商标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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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与知识产权的结合

我们喜欢其中一些浪漫的情人节相关专利。也许您能够在2月14日将这些想法中的一些用于您所爱的人?浪漫卡首先,我们有一张“浪漫卡”,表面上听起来像是您的标准情人节卡。可是,发明人在这里决定尝试通过添加“使用区域”来尝试一些不同的东西,该区域能够让您添加图片,香水甚至剪发!心形意大利辣香肠切片对于所有意大利辣香肠爱好者而言,这是一种心形意大利辣香肠切片的专利。为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于2003年3月提交。向个人求婚的方法和手段同样在2003年,RyanThomasGraCE提出了一项专利申请,目的是“提供一种向个人求婚的改进方法”。本质上,格蕾丝先生向另一半提出了专利申请!不幸的是,对于格蕾丝先生,申请被拒绝了-希望他的女朋友也没有拒绝他!爬玫瑰与植物有关的第一项专利是针对玫瑰的变种,玫瑰总是与情人节有关。它于1931年被发明人亨利·F·博森堡(HenryF.Bosenburg)授予,尽管它与著名的攀登玫瑰完全一样,但它却花开了。

捞神与捞王的商标对决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捞神”商标无效宣告复审行政案作出判决,维持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即争议商标在“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咖啡馆;餐厅;饭店;快餐馆;酒吧服务;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在“会议室出租”服务上予以维持。赵宏泽于2016年5月19日对第13316969号“捞神”商标(2013年10月申请注册)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该商标与第9801160号“捞王”商标(2011年8月申请注册)构成近似商标。捞神注册商标详情捞王注册商标详情2016年11月17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被诉裁定。“捞神”商标权利人夏胜琪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法律分析】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定其来源之间有特定的联络。该案中,争议商标为文字商标“捞神”,引证商标为文字商标“捞王”,二者均包含“捞”字。同时,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使用在核定使用的服务上,均有“质量非常高(好)的”或者“质量属于顶级的”等含义,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含义非常接近。如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共存,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这些服务由相同主体提供,或者其服务的提供者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关系,两者构成近似商标。综上,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其申请注册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判断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应当从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或者相关公众是否会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络、容易造成混淆。因此,市场经营主体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意使自己的商标同已存在的商标以及核定使用的商品具有一定的区分度,以避免申请注册不当留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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