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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商标遭碰瓷,格力一口气申请注册45类商标,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发展(怎么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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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商标遭碰瓷,格力一口气申请注册45类商标,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发展(怎么申请商标)

董明珠商标遭碰瓷,格力一口气申请注册45类商标

“现在董明珠3个字,是不能乱用的,我们已经申请商标专利”。今年3月,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经意间透露一条消息。董明珠3个字已经成为国家正式授权的申请注册商标,除了商标所有权人外,任何其它人都不得随意使用。

早在2015年,格力电器就将“董明珠”3个字,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申请注册成为商标。更有意思的是,董明珠作为商标,被格力电器在目前中国商标现有的45个大类中全部申请申请注册。目前格力电器已经取得“董明珠”在360行的所有商标权。

目前由珠海喜马明珠新媒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的“董明珠自媒体”,就取得格力电器对于董明珠商标使用授权。对于将“董明珠”申请为国家申请注册商标的初衷,董明珠也首次对外透露:有一家企业,找1个董明珠做法人,其次盒子上面就写”XX空调“,生产基地是“珠海横琴”,下面还有“董明珠”3个字。

“这家公司在一线市场上推广空调时,竟然说这是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的个人产业,让许多农村经销商信认为真,最终不得不逼格力电器和董明珠同时亮剑出手”,这件事情让董明珠产生了将姓名申请注册成商标的想法。

董明珠口中所说的,位于珠海横琴的XX空调,其实是与格力电器,甚至是晶弘电器没有任何关系的晶弘空调。当初,这家公司申请注册在珠海时,其法定代表人正是同名同姓的董明珠。由此,较长一段时间,这个所谓的晶弘空调就是利用法人“董明珠”名字打擦边球,在农村市场上推销自家的空调产品。

现在在格力电器的公开下,原有公司受到冲击,市场上又出现新的公司,全称为晶弘空调(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在苏州姑苏区申请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为孟凡昌,股东为孟凡昌和胡晓婷,监事则为董明珠。值得注意,晶弘空调还作为公司法人投资,在天津成立一家名为晶弘环保科技(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竟然还是董明珠。

其实格力电器和董明珠,当除了面临来自“同名同姓”董明珠作为法人的假冒公司擦边球行为。早在2014年还有有人提出申请注册“懂明珠”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初审公告后“懂明珠”商标在2015年被申请注册成功,2016年“懂明珠”商标被格力电器和董明珠发现,提出“懂明珠”商标的无效申请。

据悉,商标专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一般商标保护期为10年。

现在来看,格力电器将公司董事长董明珠3个字申请注册名为全品类商标,显然不只是要防止同行和对手的侵权,还要避免一些傍名牌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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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发展

关于角色商品化的法律保护问题,我国法学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予以关注,提出了“版权衍生权说”“无形财产权说”“新型知识产权说等多种观点。现在,学术界对于动漫角色商品化权是否必须单独立法的问题仍存在争议。李欣博等认为现有法律能够依据各自的法律机制对动漫角色商品化权予以不同角度的保护,对于法律体系中的不足能够通过适当的完善与补充来适应现阶段的纠纷解决。例如在《著作权法》中引入商品化权概念对法律中“作品”“复制”等相关概念进行扩大解释;在《商标法》中建立针对动漫产业中的角色以及要素的防御性商标制度等。严梅香等许多国内学者却认为,尽管动漫角色商品化权与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存在着交叉部分,但由于其特殊性,不能简单地归类于两者中的任一范畴。在中国现阶段动漫产业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现有法律框架的保护弊端和法律适用的混乱已无法忽视,应当建立一种独立的专门制度,提供更加周延充分的保护。我们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关注角色商品化的符号特性以及我国的立法走向,旨在基于符号学的分析,探讨动漫角色的符号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合理保护路径。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发展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产生是伴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角色符号要素被广泛商用而演变出来。动漫作品中的角色被抽离出原本的影视或出版领域,授权于第三方从事其他商品的促销与推广活动。在这过程中,角色形象作为声誉代表和吸引注意力的载体,能够对商品起到标识与包装的正向作用,在产业链的拓展中产生良好的公众效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曾对角色商品化权进行如下界定:对于角色的主要个性特征进行改编或二次利用,通过将该形象与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络,使得预期的消费者由于对该形象的熟悉和认同而购买该商品或服务。动漫形象的角色商品化最初起源于美国。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迪斯尼公司设立了动画形象再利用部门,负责授权许可商品生产者对角色的二次开发,这一举措为迪斯尼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与宣传效果。六十年代,日本引入角色商品化概念,形成了以角色为核系统化的产业链生产模式。漫画家先在漫画刊物上创作连载,待动漫角色获得社会认知与公众认可后,开始改编成游戏、电影、舞台剧等多种媒体形式,并进1步利用角色元素开发玩偶、服装、模型展等各类衍生产品和活动。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当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承认角色商品化权。德国将动漫角色近1步抽象为动漫人格,保护由其内部元素和外部元素组合形成的动漫风格。比利时对动漫角色的保护则更为细致,不单单对角色本身进行保护,此外还保护它的生活周边环境及配件。韩国尽管没有在立法上确立角色商品化权,但在许多案件的处理中都应用形象权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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