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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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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保护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

早在1999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地理标志商标制度的部门规章,此规章一度和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并存,形成了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两种并行模式。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规定》,废止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从内容上来看,《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是一脉相承的,它沿袭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的基本框架,原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体制实际上基本被沿承下来。1.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定义和范围。《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规定》采用了“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用语,其第2条规定,所谓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从这一定义能够看出,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仅限于“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即直接地理标志商标,不包含非地理名称的间接地理标志商标,这是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与《商标法》及TRIPS协定地理标志商标概念的不同之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包含两类:一类是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另一类是原资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2.保护申请注册和使用申请注册程序。根据《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是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职能开展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工作。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保护和使用都必须经过申请和申请注册,也就是说,凡是申请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的,必须依据《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规定》提出保护申请并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使用获得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专用标志,也必须依据该规定提出使用申请并申请注册登记,这就是双重申请程序,即保护申请申请注册程序和使用申请申请注册程序。此外,不论保护申请还是使用申请都实行两级审查,即先由地方质检部门对申请进行初审,其次再由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审查。这就形成了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特有的“双重申请﹢两级审查”体制。

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保护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保护管理办法以完整的保护管理程序论,中国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应包含行政、经济和司法。行政的管理主要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规定》和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制定本地区产品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譬如,对云南普洱茶、安溪铁观音、武夷大红袍、西湖龙井茶,云南、福建、浙江杭州的人民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根据此办法对生产厂家和市场进行整顿、规范。法律的办法主要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对相关的产品进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并在注册商标后,签订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合同(协议),完善有关资料备案审查授权,并收取一定的检测和监督的费用。据此,跟进的措施还有司法的保护措施即对假冒伪劣产品视情节轻重除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外,严重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在中国看似管理办法不少,部门也不少,管理很严,但三种处罚措施都不到位。没有像欧美等西方国家那样,动不动就保全证物,扣物扣人,扣上经济犯罪,甚至间谍的帽子,兴师动众,如临大敌。中国目前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保护,尽管有些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实行三审合一模式,但判刑的很少,采用民事协商和经济罚款的方法较多。由于地理标志商标传入中国的时间短,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组织尚不完全明白这一专门的知识,对其经济和社会价值认识不足,因此更谈不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保护和管理,现在的情况是一切还在摸索阶段。再者,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往往涉及技术标准、专利、商标,多重知识产权问题,涉及多个地方众多人的利益,因此许多地方政府都不愿深究。例如兰州拉面,仅广州的兰州拉面馆就有几千上万家,广东省应有数万家,如全国进行统计,其数量是惊人的,最近发现其使用的澎灰资料含有致癌的成分,极大地影响了兰州拉面的信誉。据悉,在广东的绝大部分的兰州拉面馆都不是甘肃人开的,而是青海人开的,这里就有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管理问题。首先,兰州市人民政府是否申请了对兰州拉面地理标志商标以及商标的保护,假如申请了,兰州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组织是否进行了管理,是否进行了维权。这里面既涉及保护和管理的问题,也涉及知识产权意识和文化问题。因此要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首先要普及地理标志商标知识和知识产权的文化意识。目前,国际上对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保护,通常有专门立法的方式,如法国模式,法国1919年就颁布了《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法》,确立了地理标志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另一种方式,是借助其他法律进行保护,如瑞土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中国则采取以商标保护为主、专门法保护为辅的模式。专门法的范围十分广泛,包含质检、农业、文化、商务、旅游等部门制定的法规条例,因此适用起来着实不易。中国的主要问题是,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管理不力。怎么解决?大改短期内不可能进行,只能是在现有的行政框架内进行协调,例如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知识的学习宣传,统一管理机构,强调保护,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运用,统一行政执法权和司法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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