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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GB/T29490标准中找寻知识产权岗位的定位,从iPhone商标看品牌设计

  
很多企业对从GB/T29490标准中找寻知识产权岗位的定位,从iPhone商标看品牌设计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从GB/T29490标准中找寻知识产权岗位的定位,从iPhone商标看品牌设计,希望大家能对从GB/T29490标准中找寻知识产权岗位的定位,从iPhone商标看品牌设计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从GB/T29490标准中找寻知识产权岗位的定位,从iPhone商标看品牌设计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从GB/T29490标准中找寻知识产权岗位的定位,从iPhone商标看品牌设计

从GB/T29490标准中找寻知识产权岗位的定位

原标题:从GB/T 29490标准中找寻知识产权岗位的定位

许多企业的知识产权岗位是1个事务性岗位,负责的工作主要是内外部流程对接、狭义的专利布局和挖掘等孤立性工作,与研发岗位的交流限于单点单人,这种模式下知识产权岗位是无法为企业带来价值的,那么按照29490标准的规定,知识产权岗位应该怎样展开工作呢?本文我们从29490标准中抽丝剥茧找到答案。

岗位目标要明确,并且目标为企业经营发展服务

GB/T 29490标准“5.1管理承诺中规定最高管理者必须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不同的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不同,这里的方针和目标必然是考虑了企业的行业地位、企业的发展阶段、市场定位、竞争对手情况等,那么此时分解到知识产权岗位的目标就天然携带了企业的这些输入需求。

与其他部门协同工作,方能实现目标

知识产权岗位的工作纵向上分为布局-确权-维权-监控-风险处理,横向上财务、人事、研发、生产、采购、销售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支撑,下面以知识产权布局为例分析怎样通过专利布局实现知识产权目标。

首先,布局必须考虑宏观信息,GB/T29490标准的“6.4信息资源规定“建立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获取所属领域、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信息,通过收集所属领域、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信息能够分析出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总趋势,技术热点和空白点,竞争对手的制衡点。

再次,布局必须考虑项目相关信息,分别GB/T29490标准的8.1、8.2、8.3、8.4、8.5章节都提出了相关要求,分别对应项目的立项、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

GB/T29490标准8.1要求在立项阶段“分析该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信息,包含各关键技术的专利数量、地域分布和专利权人信息,8.2要求在研发阶段“对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相关文献以及他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对项目的技术发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等进行分析“在检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知识产权规划,8.1侧重于技术方向的可行性分析,8.2侧重于具体技术方案的检索,通过检索分析后能够明确是否有可借鉴的技术点、技术规避策略,从而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布局,一方面针对自有技术方案通过功效矩阵的方式进行布局,一方面针对规避竞争的技术方案进行包绕式布局,有余力的企业进行项目相关领域的前瞻性布局。

GB/T29490标准的8.3、8.4、8.5章节分别对应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看似和知识产权布局无关,其实也是布局的发力点,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假如应用合理会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针对采购环节,GB/T29490标准的8.4章节没有明确提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需求,下面通过1个专利围剿案例看下基于产业链专利布局的必要性:中国本土企业申请了“芳香族聚砜酰胺纤维的制造方法,申请日2002-07-16.此专利于2004-11-17获得专利权。2007年初,DP首席科学家请求收购该公司,未获同意,于是在2007年8月,DP公司几乎同时在美国申请了13件围绕该纤维的下游产品专利。这样,中国该公司尽管不会侵权,可是,他所有的下游厂商用他的纤维生产产品,都会侵犯DP公司的权利。这样一来,下游厂商就只能去买DP公司的该替代产品,而不敢买中国该公司的该纤维产品了。

针对生产环节,GB/T29490标准8.3要求“及时评估、确认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与工艺方法的技术改进与创新,明确保护方式,适时形成知识产权,此条款适用于制造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布局,针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改进,企业应该从维权难易、效益提升程度等角度考虑专利保护或者技术秘密保护,若由于人员流动带走了关键技术改进,为竞争对手做了嫁衣,那企业就得不偿失了。

针对销售环节,GB/T29490标准8.5章节规定“产品销售前,对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规避方案,产品销售前必须对产品进行解构,分析当前知识产权与产品的契合度,是否保护到位,是否必须增加布局,此时的布局是1个查缺补漏的过程。

综上,知识产权岗位不应是1个独立运行的事务性岗位,而是与研发、采购、生产、销售部门密切配合的岗位,如此才能实现全局性的知识产权布局,实现企业知识产权与企业创新高度匹配,实现知识产权保障企业竞争地位,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支撑的最终目标。

从iPhone商标看品牌设计

美国苹果公司推出的“iPhone”系列颇受市场欢迎,其产品的卓越性能、富有创造性的设计和苹果的品牌效应让“iPhone”手机风靡全球。无疑,“iPhone”手机是成功的,但作为1个商标,手机的成功是不是就代表着“iPhone”品牌成功了呢?当然不是的,他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络。从品牌设计的角度看,作为1个智能手机品牌,“iPhone”商标有利也有弊:“iPhone”商标的利表现为:“iPhone”充分体现了苹果智能手机的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苹果手机的产品定位为能够上网、具有发达娱乐功能的智能手机,“iPhone”的品牌定位为创新。“iPhone”商标由“i”和“Phone”组成,“i”取自internet,“i”让人联想到了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具有网络功能;“Phone”为电话、手机、打电话之意,“Phone”直接表明了该商标使用的商品名称为手机。从商标构成上讲,“iPhone”商标体现了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除此之外,“iPhone”商标还与苹果公司的iBook、iMac、ipod等品牌融为一体,充分体现了苹果公司产品多元化策略。苹果公司借助“i”元素让其“i”系列品牌很好地代表了其销售系列PDA产品。“iPhone”商标之弊主要表现为iPhone缺乏显著性。“iPhone”商标中的“Phone”直接表明了该商标图样使用的商品名称为手机,这一特点让“iPhone”商标备受争议,许多人认为“iPhone”商标并不具备注册商标所必备的显著性。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和没有显著性的商标图样是不能够申请注册的。尽管申请人在“Phone”前面加了1个字母“i”,但许多人认为“i”并不能改变“iPhone”作为使用在手机产品上的商标图样缺乏显著性这一事实。当然,没有显著性的商标在大量使用和广告宣传后也能够获得显著性,但从商标设计角度来看,使用这样的品牌风险非常大,一旦商标不能获得申请注册,企业多年的广告和心血将随着假冒和仿冒产品的泛滥而付之东流。据悉,“iPhone”商标在手机产品上的注册商标申请已经遭到别人异议,目前商标局仍未核准“iPhone”商标在手机产品上的申请注册。美国苹果公司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是一家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跨国公司,即使这样的大公司在设计品牌时也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苹果公司尚且如此,一般企业在设计商标图样时就更需认真和慎重了。一般来讲,好的品牌必须符合以下几方面要求,企业在设计品牌时必须严格把握:(一)简洁明了当今世界各种信息与广告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然而人脑的记忆容量有限,大脑不堪重压从而对记忆的客体具有很强的选择性和过滤性。好的商标图样应像一枚钉子,轻易地将品牌信息钉牢在大脑的神经末端。事实证明,越简单的商标标识越锋利,越容易将品牌信息植入大脑。(二)美丽动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赏心悦目的图样能够引发正面联想,事半功倍地传递品牌价值。好图样优美、流畅、视觉平衡,能让观赏者流连忘返。(三)准确表达品牌定位和产品定位商标归根结底是为品牌服务的,优秀的商标能向顾客传达产品的功能、特点,表现品牌的市场定位。商标若能很好地体现品牌定位和产品定位,将会给人积极、正确的联想。(四)可申请注册性可申请注册性指的是商标图样在法律上能够获得申请注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别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能够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也就是说,商标图样能够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目前,上述几种图样在中国均已出现,其中尤以文字和图形居多。除以上规定外,《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还规定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除此之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公布了《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用以指导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注册商标申请人进行注册商标申请。能够说,商标注册申请涉及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没有经过专业法律学习和受过专业商标实务训练的人很难准确判断商标的可申请注册性。因此,对商标的可申请注册性应由专业的商标法律人员进行判断。(五)体现产品多元化就像“iBook”书、“iMac”平板电脑、“ipod”MP3、“iPhone”手机商标图样中的“i”元素一样,企业完全能够借助商标图样设计在相关的不同产品上使用系列品牌,这样能够借助已成名的产品和品牌来推广新的产品和品牌。最后,在流程方面,优秀的商标必须企业高管、法务和设计人员共同参与设计,也必须企业按照一定的内部管理程序进行论证。“iPhone”商标在设计方面的利弊,给了我们鲜活的案例。品牌设计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我们不可轻率地设计和使用商标,否则企业会后患无穷、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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