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未休年假补偿计算方法
大家都晓得,我国法律上是规定了年假的,可是每个企业对年假的天数规定各有不同,假如企业职工未休年假的话,是要对员工进行补偿的。在此,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职工未休年假补偿计算方法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协助。
一、企业职工未休年假补偿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薪水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薪水收入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必须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必须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薪水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薪水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可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能够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薪水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的日薪水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薪水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薪水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薪水后的月平均薪水。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薪水。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水收入。实行计件薪水、提成薪水或者其他绩效薪水制的职工,日薪水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二、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必须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薪水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薪水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可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能够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薪水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的日薪水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薪水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薪水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薪水后的月平均薪水。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薪水。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水收入。实行计件薪水、提成薪水或者其他绩效薪水制的职工,日薪水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在其中,大家必须注意的是:当劳动者当年度未休年休假时,用人单位已经依法支付了其正常劳动期间的薪水,另行按照该职工日薪水收入的200%支付即可。大家假如还必须其他法律方面的协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