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简称SPCA)是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和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的统称,是我国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在研究了国际软件评估体制,尤其是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SEI所建立的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并考虑国内软件产业具体情况所建立的软件评估体系。
SPCA双模认证所依据的标准是:SJ/T11234《软件过程能力评估模型》和SJ/T1123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这两个标准是在深入研究了CMM、CMMI、ISO/IEC TR15504、ISO9000、TL9000和其他有关的资料与文件以及国外企业实施的具体情况后,结合国内企业的具体情况,以CMMI作为主要参考文件最终形成的。这两个行业标准由信息产业部于2001年5月1日发布实施。
SJ/T11234《软件过程能力评估模型》针对软件企业对自身软件过程能力进行内部改进的必须,与CMMI连续标明形式基本相同。该模型有22个过程,分为4大类,即:过程管理类、项目管理类、工程化类和支持类,每个过程能力从0-5区划为6个评估等级,每个等级包含了通用目标、通用惯例、特定目标和特定惯例,它们组成一套衡量准则。按此准则对实际运行的过程进行评估,能够明确当前软件过程的能力状态。
SJ/T1123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针对软件企业综合能力第二方或第三方评估的需求,与CMMl分阶段标明形式基本相同。该模型用成熟度1-5个等级来描述综合软件能力。除了成熟度等级1外,每个等级包含若干个过程方面,每个过程方面的实施情况由相应目标和惯例的实施情况体现。采用这种衡量准则能够评估软件企业的综合能力——软件能力成熟程度。
SPCA评估遵循《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指南》,该指南是国家认监委和信息产业部2002年8月共同发布的利用SJ/T11234或SJ/T11235实施评估的操作指南。
企业实施SPCA评估通常需进行7个阶段:标准培训、组织职能建立和文件体系完善、文件评审、差距分析、持续支持、中期评估、最终评估。
通过SPCA软件能力评估制度强化软件工程标准贯彻,可带动软件过程方法的工具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过程管理专业化、规范化,降低软件定制风险、增加软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