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买断工龄补偿
买断工龄现在而言并没有这样的说法,并且买断工龄本来就是不合法的,那么在以前的一段时间,员工的工龄被买断的话能够获得什么补偿?下面,为了协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买断工龄
买断工龄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薪水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
二、职工买断工龄补偿
所谓“买断工龄”说法现在已经为国家政策禁止,“买断工龄”的法律实质应该视为企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买断工龄应当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如下规定明确赔偿标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薪水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2个月的月平均薪水。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薪水低于企业月平均薪水的,按企业月平均薪水的标准支付。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能够知道,用人单位在买断职工工龄后必须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对职工进行补偿,工作满1年的则补偿1个月的薪水,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补偿的话,那么除了要全额发放补偿金外,还必须按照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补偿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改革开放的情况下这个买断工龄是存在的,到情况下被买断工龄的会有相应的补偿,这个会根据用人单位和员工的一些约定来进行明确,涉及的方面有员工的平时薪水和工作时间,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