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50430认证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ISO50430认证-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ISO50430认证-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所有使用之检测设备实施管理与定期校验以确保其精密与准确度。
2.0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部门对质量有关的检验、量测和试验仪器的管理。
3.0定义
3.1检测设备:用于检验、量测、试验之仪器设备之总称。
4.0职责
4.1工程部负责检测设备之定期校验与综合管理。
4.2项目部负责相关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分配给个人管理使用的检测设备,由管理使用者负责维护。
5.0作业程序
5.1请购与验收:各部门需购置检测设备,由工程部依据具体情况衡量提出申请,并进行验收。
5.2检测设备购入验收后,工程部需编号登记并列入《检测设备一览表》管
5.3借用与验收:
各部门根据工程施工检验或产品检验或试验的要求对必须使用的检测设备可向外单位借用,并签定借用协议或合同,同时确保借用的设备在交付使用时的经过相关检验机构的有效校验和核准。
5.4使用与维护:
5.4.1对于精密、复杂的检测设备,工程部应依据有关资料编制仪器操作规程,并发放至有关使用部门。
5.4.2各有关使用部门依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
5.5定期校验:
5.5.1检测设备的校验由工程部每一年年底依其使用频率建立《检测设备校验计划表》进行校验。
5.5.2校验依本公司能力及使用用途分为外校、内校与免校。
5.5.3.1外校:
a. 送外校的检测设备由工程部执行。
b. 送校后回来的检测设备须检视是否有标识及施校日期、施校部门、有效期限等相关标签与相关校验记录,并将鉴定证书或者检验证书随使用项目部保存。
c. 校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5.5.3.2内校:工程部对进行内部校正的检测设备制订内部校正规程以做为内部校正的依据,并定期进行内部校正作业。
5.5.3.3免校:
a. 本公司所使用的相关检测设备,若仅为参考或量测结果不作质量判断之用者,不须定期校验。
b.对于免校仪器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与检查。
5.6标签使用:仪器经校验后,应由工程部张贴适当的标签,以识别校验状况。
5.6.1合格标签:使用于校验完后符合标准者,其内标示校验日期及使用有效期限。
5.6.2停用标签:故障、逾期校正或无需的仪器。
5.6.3限用标签:若量具或仪器部分功能不符标准,但能够有条件地限制使用。
5.7强制召回作业:
5.7.1对于异常的检测设备或未依规定实施校验的检测设备应采取强制召回。
5.7.2逾期的仪器由工程部贴上停用标签,并强制召回。
5.8异常检测设备的处理:
5.8.1异常的检测设备,使用者发现时则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处理。
5.8.2检测设备校验结果超出容许范围得由工程部送修,修理后应再行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8.3无法修复者,由工程部呈请报废处理。
5.9校验不合格的仪器,若已用于检测产品,工程部需针对该仪器所检测的产品进行追溯,以正确的仪器重新取样验证以确保质量,并留下检验记录。
5.10搬运及储存方法:
5.10.1搬运时均应防止碰撞、跌落及振动。
5.10.2检测设备的储存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5.11非本公司指定检修人员不得调整仪器之校验设定,以防止不当调整影响校验之正确性。
6.0相关文件
无
7.0质量记录
7.1 检测设备一览表
7.2 检测设备校验计划表
ISO50430认证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ISO50430认证-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0 目的
为确保质量体系运行中发生的不符合项能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防止不符合再发生,同时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潜在不符合的发生,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0 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运行中已发生或潜在的不符合的纠正和纠正/预防措施,以及分析跟进。
3.0 定 义
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消除已发生不合格或其它不理想情况产生的原因而采取的措施,防止再发生。
预防措施:消除潜在性不合格或其它潜在不理想情况产生的原因而采取的措施。
4.0 职 责
发现部门:发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及跟进。
相关责任部门:分析原因,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
管理者代表: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的落实情况跟进。
5.0 程 序
5.1 当质量体系发生以下异常时,发现部门必须填写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1) 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异常时;
2) 在产品实现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发现有不符合事项时;
3) 在顾客抱怨内容经初步分析确认属本公司责任时;
4) 在内部质量审核发现有不符合项时;
5.2 在顾客审核、认证公司审核时发现有不符合事项,依顾客或认证公司发出的不符合报告跟进。
5.3 在管理评审过程中若需对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时,应发《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5.4 当发现或预测可能存在产生不符合事项的因素和情况时,应发《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5.5 《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属实交管理者代表登记后,转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分析改善。
5.6 各相关责任部门收到《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后,必须分析不合格产生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送交管理者代表,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分析。
5.7 经检查分析后,责任部门必须执行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5.8 管理者代表收到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后,依据预定的完成期限,执行确认和跟进的工作。
5.9 改善效果确认
5.9.1 经验证确认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有效后,将过程中相关记录分发相关部门,必要时修订相关文件或标准;
5.9.2 经验证确认无效时,必须重发一张《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依5.6-5.9程序重新实施。
5.10 《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及顾客或认证公司审核时发出的不符合报告,必须提交管理评审会议进行总结评估。
6.0 相关记录
6.1《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7.0支持性文件
7.1《质量信息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7.2《信息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