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被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不同或者近似。
禁止条件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应当授予专利”。此外,以下七项,即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化学方法获得的药物和物质、动植物品种、核转化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
综上所述,就是申请专利需要了解的条件。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申请形式进行处理。书面申请文件不能被口头说明或提供样品或模型所取代或省略。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只有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