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申请人应按照《工程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提交作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作品说明(说明作品的创作思路、主要特点和内容等。);
2.个人作者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时,著作权人还应当提交著作权人和创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创作人是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作品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作者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专有权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和著作权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艺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该作品的照片一式两份(不超过3R,可以用计算机打印),其中一份应当张贴在该作品登记申请书的左下角空白色处,并加盖骑缝章,另一份应当随材料一并提交。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请参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并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著作权归属有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书;权利的继承人、受让人或者继承人应当提交权利的继承、让与或者继承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