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作品。
(2)口头作品;
(三)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艺术和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样本作品
(5)作品描述(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原创性三个方面写,并由作者签名)
(6)委托他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处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注册机构核对收到的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注册费,注册机构受理申请,审核,制作并颁发注册证书,并予以公告
处理时间限制
登记机构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申请,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