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是指在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它们的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和图案的组合上做出的具有美感并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专利法,外观专利的审批分为受理、初步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
1.验收阶段
向专利局受理处发送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通知书一般可以在一个月左右内收到。超过一个月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
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代理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专利文件,并通知申请人: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3)各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应打字或打印,字迹应黑、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图纸应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均匀清晰,不得涂改;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应当按照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在中国申请专利。
第十九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办理专利申请和其他专利事务。
(六)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类别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2.复习阶段
中国实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审制度。
考试内容包括: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得授予专利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得授予专利权。
下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4)动植物品种;
(五)通过核转化获得的物质;
(六)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结合的设计,主要起识别作用的
设计,白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和图案的组合所做出的具有美感并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外观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以前就同一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予以记载。
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有明显的区别。
专利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需要专利保护的产品的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的两个以上类似设计,或者在同一类别中销售或者成套使用的两个以上产品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
审查不合格的,需要陈述意见或者在规定日期内补正。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其陈述意见或者限期改正;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初审通过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以下登记手续: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年度年费、公告印刷费、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这段时间大概2-3个月。
以上是外观专利从受理到授权的流程介绍,从申请到授权需要6-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