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也不代表该商标已经被判处死刑。只要理性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抢救措施,商标就能起死回生。
申请被拒时,要注意几个时间点,即15号,9个月,延长3个月。
15天是指如果注册申请被驳回,必须在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15天内,由商标局复审裁定委员会进行复审。
九个月是指从申请驳回复审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全过程。
延长3个月,是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以下第1节介绍了当注册申请被拒绝时可以采取的几种措施:
1.提出撤回三+审查
该方法适用于被引用商标已注册三年的情况。被引用商标已注册三年的,对方可以申请撤回三年内未使用的三类,同时申请商标复审,以获得其想要注册的商标。
2.复审+延期审理
被引用商标部分期满且续展期限不足一年的,他人不得申请该商标,即使申请也不通过。此时被质疑和撤回三审的权利不稳定。商标复审+延期审理(9个月+3个月)正好是一年,被引用商标期满不续展就可以获得该商标的专有权。
3.审核+重新申请
如果申请的商标是图文结合的形式,可以使用这种方法。如果商标因图案相似而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前有选择地将图案与文字分开。同时,类似的部分将通过其他方式重新审查,以获得相应类别的使用权。
4.细分+回顾
当申请商标的所有类别中的一部分可以注册时,可以先注册以获得特殊权利。然后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审核被拒绝的类别。
5.部分审查
如果申请的商标与多个商标相似,比如图案与A商标相似,文字与B商标相似,那么我们可以选择放弃一些与A商标相同的产品或服务类别,然后再做复检,通过的可能性会高很多。
6.回顾
申请商标的商标名称与企业相同,且企业注册时间先于被引用商标注册时间的,可以按照先申请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据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