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商标由个人转让给企业还是由企业转让给个人,都需要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并向国家商标局提供《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和转让方、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转让需要到商标局办理手续,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颁发转让证书。
1.买方和卖方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应办理商标公证,通常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取得《商标声明公证书》。
3.向商标局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然后支付转让费(一般1000元)。
4.商标局在1-2个月左右内出具受理函,开始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发布公告,向双方颁发《注册商标核准转让证书》。
所需材料
1.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双方签字或盖章)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是法人,应提供许可证)
4.注册商标证书
5.公证处的《商标声明公证书》(商标局要求)
6.代表公司经营时,请提供代理人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