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可以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保留一份提交的申请文件副本,以保持文件内容在更正程序中的一致性。
3.软件版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在登记处办理,也可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办理。
4.申请表需网上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应按规定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应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姓名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中的详细地址,请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并将证书或其他书面邮件邮寄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6.著作权人是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交非工作发展保证书和非工作发展证明。(下载《非职务发展证书》和《非职务发展保证书》)。
8.著作权人是外国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和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文,并由翻译人员签名。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这项工作已经委托给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如果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部门有些模糊,实际上可以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委托给专门的机构,这样省时省力,可能比自己办理节省一定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