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版权申请说明:
1、申请人可以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保留提交的申请文件副本一份,以保持补正程序中文件内容的一致性。
3.软件版权登记可以在登记大厅进行,也可以通过红字或快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4.申请表应该在网上打印。请不要擅自更改表格。申请文件应按规定签名盖章,签名应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姓名完全一致。
5.对于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中的详细地址,请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中心可以邮寄证书或其他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是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著作权人是外国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和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文,并由翻译人员签名。
9.外国软件注册申请人或代理人需要携带本人证件的,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的联系人后加括号,并注明联系人的联系地址。
10.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周期,注册过程中的各种通知将主要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电子邮件地址。
二.软件版权处理时限: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