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登记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怎么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具体流程如下:
1、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接着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最后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注销公司到哪里去注销
注销公司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来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登记:国有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外资公司;由其办理设立登记的的公司;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其辖区内的国有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等,市级及以下工商管理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前述规定以外的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工商注销后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工商注销后法人如何处理
1、工商注销后对法人的影响,如果是申请注销公司的话,应当由股东会决议遣散(如果公司章程无特别限定,需要持股比例超出三分之二的股东认可)并成立清算组,能够是股东也能够外聘;清算完毕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
2、如果股东不能达到一致,又无持股超出三分之二的股东强制决议的话,只能通过向法院诉讼要求遣散,拿到裁判后再清算再注销。
3、公司不注销又不正常经营的话,从理论上对股东有两个影响:第一是投资可能就慢慢随着公司消失了,第二是如果最后被工商局注销了的话,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再注册公司可能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