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简易流程
一、简易注销公司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45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公告期45天为45个自然日。
(2)提出异议须实名,需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图片、核对手机号码。
(3)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也可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种交换方式提供,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可以看到异议内容,通过内网可以查看到异议人信息。
简易注销公司流程是什么
二、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是怎样
(1)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2)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公告直接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3)登记业务人员首先需要对提出简易注销申请的企业进行人工审核,重点做好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判断,系统会尽可能进行自动检索并提示。
三、哪些情形不可以简易注销
1、企业是否属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4种企业类型;
2、企业是否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45天简易注销公告;
4、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是否被提出异议;(其他部门通过非公示系统提出)
5、企业是否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6、其他不能简易注销的情形。
简易注销公示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1、企业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诮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虽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2、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练省的易注销公告)专栏”异以留言”功能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3、公告期满30日内,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向登记机关递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4、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注销公司怎么在网上公示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2、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该网站,点击左上角的导航,选择企业所在地进入。3、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该省级区域的系统,点击底部的信息公告进入。4、在进入到信息公告界面以后下拉页面到底部,点击简易注销公告进入。5、此时在出现的页面中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点击查询按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