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
(1)退还财政补贴。外商投资企业在成立时可能会因为其行业符合当地政策而享受某些财政补贴,或者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而享受某些财政补贴(当然,现在基本上没有这种补贴)。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时,可能需要在协议或政策规定的营业期之前归还财政补贴。因此,律师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制定解散决议之前,应与当地政府沟通,以确认是否需要退还财政补贴。
(2)税务注销。税务注销通常是注销过程中最耗时且最严格的部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有税收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应特别注意它。在注销税务的过程中,税务机关的现场检查是最复杂,不可控制的部分。律师通常建议企业事先与地方税务机关沟通,并在必要时委托税务代理公司出具税务核实报告,以确保顺过。此外,每年的三月至五月通常是企业所得税的最后结算期,在此期间税务机关非常忙,注销程序可能会延迟。
(3)正确安置员工。外商投资企业退出时,员工安置问题比较困难,员工可能对企业提出各种要求,影响清算程序。律师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决议解散前应做好保密工作,以免发生职工罢工和其他影响生产的群众性事件;解决决议后,企业可以首先尝试通过与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应签署协议,以避免随后的劳资纠纷对清算产生影响。协商不成的,企业可以考虑依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4)解决债权和债务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应继续存在,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在清算期间,企业应清算其债权和债务,并且不能开展新的业务活动或签订新的与业务有关的合同。对于公司在清算前签订的合同,可以在与另一方协商后终止,也可以选择继续执行合同。对于不能暂时收回的债权,为了不影响清算,可以考虑在通知债务人后将债权转让给联营公司,联营公司随后应追回债权。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最新
一、正文回答
外资企业注销需要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进行清算,向工商局报送相关文件,提出注销申请,出具审计报告,刊登清算公告,办理税务注销,办理工商注销。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分析
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对称。泛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外资企业是一个100%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不包括外国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中国的法人资格,按照国际税收惯例,我国应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因我国尚无单独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故外资企业也按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外资企业注销办理需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结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劳动登记证注销;
二、准备材料
1、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2、提交备案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根据相关**开始清算,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应该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应由自然人的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
3、注销文件
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企业金税卡,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发票购用印制簿;
(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7)其他有关文件。
外资企业注销需提供什么资料呀?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申请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外商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它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的文件
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条件代办外资公司注销
清算组成员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4、经公司权力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的董事会、外商合资公司的股东会、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包括刊登清算组清算公告的报纸报样,清算报告应对公司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包括海关、税务的完税及注销情况)、批准证书的缴销及已经收到商务部门回执的情况予以说明。
5、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8、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需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