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详细流程
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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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易注销怎么办理企业简易注销
企业决定解散,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网址:bj.GSxt.gov.cn)的企业信息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
公司简易注销怎么做
一、工商注销
根据文件要求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我所办理的公司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所以选择简易注销,为了更加明确,本人去了当地主管工商部门咨询,当地工商部门为方便
企业,将具体流程贴在了大厅公示板上。与文件要求一致,并没有什么特珠要求。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2,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4,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5,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法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6,带原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给工商局缴销
二、国税注销
所需材料有: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科所、相关业务科室签字)3份;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注销决议3份;
3.发票领用薄;(我司因未经营无此项内容)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5.取消防伪税控资格申请审批表3份(我司因未经营无此项内容)
6.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收回清理报告单3份;(我司因未经营无此项内容)
7.当期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
三、地税注销
所需材料有: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发票领购薄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我司因未经营无此项内容)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5.清算日前财务报表;
6.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其他所有纳税申报表。
7.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简易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
简易注销的步骤:(一)公司注销的负责人或者是注销公司的代理人登录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并且将公司股东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JPG的格式上传到系统里面。(二)在系统公告之后,如果45天内没有人提出有异议的地方或者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三)公告期结束之后,公司的负责注销的人或者是代理公司必须要向工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书,并且提交注销申请的有关资料,必须要在30天之内办理,如果超过30天则无效。(四)工商局受理简易注销之后会在两内月内办理完成,简易注销结束之后工商局会向申请人发布注销通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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