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公章如何处理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之后,公章交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只能使用于清算范围内的业务,对于其他的业务不起作用,而破产清算完成之后,公司正式宣布破产,公章就不能继续使用了。
公司注销后公章应该怎么处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注册的公司,公章不需要回收,由公司的股东进行自由处理就行,而非公司类型的企业法人,就需要提交印章。
也就是说,如果注册的是公司,那公司印章可以由自己处理,而注册的是非公司类型的企业,在办理注销的时候,就需要把印章交回相应的工商部门。
虽说公司的公章可以自由处理,并不需要回收,但是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说丢失,被盗了,还是选择尽早把公章销毁掉比较好,防止后续引发的一系列麻烦事情,或者保存好也是可以的。
如果注销之后,公章丢失了,也不用担心,因为公司已经注销掉了,在法律上是已经没有存在的主体,所以公章已经失去了法律的效应了,所以也不用很担心。
公司注销之后,公章也就是失去了法律的效应,所以,这个时候,公章继续使用是没有作用的,如果继续使用公章,签订合同等,有可能会造成欺诈的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的。如果是非公司类型的企业,需要注销印章的,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印章,申请刻制印章登记卡,还有工商以及税务的注销通知书,到相应的工商部门办理印章回收。
根据《公司法》明确的规定,设立的公司,公章是不需要回收的,有公司的股东自行处理就行,非公司类型的企业,就需要回收印章。公司注销之后,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但是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事,可以选择保存好公章或者是尽早销毁掉。
企业已注销再用公章是否违法?
是违法的,因为它是无效公章。公司注销之后民事主体资格已 消 灭,因此公司注销后使用公章是无效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 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已注销再用公章是否违法
企业已注销再用公章违法。在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公司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