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账户)

  
很多企业对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账户)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账户),希望大家能对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账户)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账户)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公司怎样可以简易注销账户)

公司简易注销详细流程

公司简直注销详细流程分以下4步: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3、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注销成功,收缴营业执照等许可经营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1、公告填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

2、等待公告,是否有人提异议。如果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则公示公告信息,公示期为45日,相关利害关系人或政府部门对公告内容无异议后可进入下一步。

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司向属地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文件、证件齐备后,登记机关将在三个工作日做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简易注销耗时多久

简易注销只要做注销公告和工商注销即可,耗时也较短,只需要2-3个月。而普通注销流程一般耗时4-5个月。

不能简易注销就选择一般注销流程,因为不注销企业会有一系列的后果,如在工作层面上,公司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单、税务黑名单;纳入异常经营名单后依然不处理,将会被吊销;工商异常、法人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人。在生活上,进入诚信黑名单后,法人、股东将无法出国、无法在高档场所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的步骤:(一)公司注销的负责人或者是注销公司的代理人登录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并且将公司股东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JPG的格式上传到系统里面。(二)在系统公告之后,如果45天内没有人提出有异议的地方或者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三)公告期结束之后,公司的负责注销的人或者是代理公司必须要向工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书,并且提交注销申请的有关资料,必须要在30天之内办理,如果超过30天则无效。(四)工商局受理简易注销之后会在两内月内办理完成,简易注销结束之后工商局会向申请人发布注销通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简易注销详细流程是什么

公司简直注销详细流程分以下4步: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3、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注销成功,收缴营业执照等许可经营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