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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亏损处理(分公司注销亏损如何处理)

  
很多企业对分公司注销亏损处理(分公司注销亏损如何处理)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分公司注销亏损处理(分公司注销亏损如何处理),希望大家能对分公司注销亏损处理(分公司注销亏损如何处理)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分公司注销亏损处理(分公司注销亏损如何处理)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分公司注销亏损处理(分公司注销亏损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后,分公司的亏损,总公司如何记帐呀?

因此,分公司的会计科目余额(含亏损),应当按照余额数额计入总公司相应的会计科目中。需要注意的是,总分公司之间的往来帐目余额应当核对一致,相互抵消结零。2.子公司清算后,母公司应当按照收回的投资款与该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关于补充问题。分公司确实属于非独立核算企业,税务机关认定的只是独立纳税人而已,并非表示其具有独立核算的资格。这是两个概念。某些企业,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对于分公司按照独立核算管理,但这也并不表明该分公司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非独立核算企业了。因此,对于内部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被注销后,所需进行的帐务处理,你可参见正文中的第1点处理。说的白一点就是,除往来款(含总公司划拨分公司的经营款)以外,将分公司的会计科目余额全部计入总公司对应的科目中。

分公司注销后账务如何处理?

分公司账务处理方法: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注销步骤

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分公司注销清算流程

1、 分公司 注销,独立核算需要税务 清算 ,非独立核算不需要税务清算。 2、分公司注销清算流程及税务处理 (1)关于清算程序依据《 公司法 》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 债权人 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五是清偿 债务 ,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 工资 、 社会保险 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 。 六是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2)清算所得的计算从清算程序看,清算过程就是在企业出现解散事由后对清算资产进行处置、分配,最终了结企业的一切债权、债务的过程。计算清算所得,主要就是计算全部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得以及了结一切债权、债务所产生的所得或损失。此外,企业进行清算,即表明已终止持续经营,是企业存在的最后一个过程。因此在计算清算所得时,还要考虑清算前企业尚未确认的递延收益、尚未在税前扣除的待摊费用、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费用、商誉的扣除以及尚未超过弥补期限的亏损等问题。清算所得可用下面计算公式表示: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处置所得-清算费用 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债权损失 尚未确认的递延收益-尚未扣除的税前允许扣除的待摊支出 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支出-商誉-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其中,全部资产处置所得=资产交易价格或可变现价值-资产计税基础-税前允许的税金及附加。税前允许的税金及附加,是指处置资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 土地增值税 等,不包括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 和企业所得税。 计算清算所得时应注意以下3个问题。 一是企业终止持续经营,应把清算期间作为独立的一个纳税年度; 二是计算清算所得时应视同资产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已实现; 三是计算清算所得时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3)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清算所得税等于清算所得额乘以25%税率。由于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在计算清算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与优惠政策有关的问题。 第一,清算过程中处置一切资产产生的所得均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技术转让所得,税 法规 定转让所得50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征税,如果在清算过程中涉及技术转让转让业务是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但在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红利等免税收入,仍应按税法规定享受免税待遇,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也不计入清算所得,因为这两项收入不属于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所得。 第二,清算企业在定期减免税期间发生清算业务也不能享受减免税待遇,即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以及适用过渡优惠税率的纳税人发生清算业务,计算清算所得税时也不能适用15%、20%或其他优惠税率,而应一律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第三,清算企业在清算前,因购买国产设备应享受的抵免税额或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税额尚未执行到期的,应允许纳税人从清算所得税额中减去上述应享受的抵免税额。因为投资抵免税额不是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而属于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应享受但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因此应允许其在清算过程中享受。 第四,创业投资企业在清算前,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相关规定的,其投资额70%尚未完全享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允许创业投资企业将其余额抵扣清算所得。 3、注销规定: (1)《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注销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②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③《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发票专用章; ④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决定; ⑤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⑥一般纳税人注销的,收缴金税“两卡一器”(即:IC卡、金税卡、读卡器)。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分公司账务处理方法: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或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3、在确认亏损时涉及总、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应多与税务联系;4、最后注销分公司各种证件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分公司注销后会计档案怎么处理?

既然是分公司的话,那它上面应该是有一个总公司的,所以如果分公司注销之后,会计档案我觉得有两个处理方法吧。

第一就是跟随分公司的其他一些资料单独保管,比如说分公司的话,肯定还有一些工商或者是行政管理上面的一些资料,包括可能其他的经营业务上的一些合同等一起留存备查,可以单独存放在某一地方或者是由分公司的行政保管。

第二就是可以跟随着分公司的其他资料一起移交,到总公司也就是某公司那边去保管,尤其是作为财务来讲,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话,可能有可能平时的一些会计核算业务都是在总公司的,所以本身的会计档案并不是很多,相对来讲,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能会计资料会多一些,但是这一些按照总分公司的管理模式来讲的话也应该都是归口管理,所以如果是分公司注销后,会计档案也可以移交总公司的财务部一起保管了,或者规定在总公司的财务资料里边。

但是不管是何总的管理方法,我觉得都是作为分公司的财务人员来讲,应该列好相关的会计档案清单,另外在移交的时候最好是进行过双方的签字,最好是有分公司的或者总公司的一些会议纪要来支撑。

分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承担

分公司注销后债务应该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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