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登记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注销公司去哪个部门
注销公司一般需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的,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注销需要去哪里办理
注销公司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具体来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登记;国有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外资公司;由其办理设立登记的的公司;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其辖区内的国有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等,市级及以下工商管理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前述规定以外的公司登记。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摘要: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注销公司,一般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税证明(已开通在线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6、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7、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销公司,可参考以下流程:
1、股东决议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之前,公司全体股东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进行公司撤销并清算,需要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企业需要向工商部门做清算组备案。
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4、注销公告
可通过登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这两种方式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
5、注销税务登记
可根据企业情况不同,分为以下3种情况:
(1)简易注销
适用条件: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①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②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2)即办注销
适用条件: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①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②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③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④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⑤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3)一般注销
既不符合简易注销,又不符合即办注销,选择一般流程注销。
注:实务操作中,很多税局不建议企业采用“即办注销”的方式,如果企业没有在限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纳税信用会受影响。
6、注销工商登记
(1)简易注销
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③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一般注销
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决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③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④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⑤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⑥声明注销的报纸(通过信用公示系统公告的无须提供)
7、注销社保登记
注: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8、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9、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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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到哪里去注销
注销公司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来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登记:国有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外资公司;由其办理设立登记的的公司;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其辖区内的国有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等,市级及以下工商管理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前述规定以外的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