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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公司注销了(法人公司注销了可以领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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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公司注销了(法人公司注销了可以领失业金吗)

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公司法人吗?

不可以的,公司注销了,法人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公司注销了,是不能起诉公司法人的。

法律分析

公司注销了,不能起诉公司法人,但如果公司还没清算或者破产,此时,可以以该注销公司的原股东、或者注销公司的原发起人、注销公司的原出资人作为被告,进行起诉。如果公司已经经过了清算和破产程序,此时可以以经过清算和破产程序以后,从已注销公司取得资产的原股东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只能以注销公司的原股东、或者注销公司的原发起人、注销公司的原出资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不能以注销公司的公司法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因为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不再存在,法人也不再存在,是不能作为被告的。所以,答案是公司注销了不可以起诉公司法人。但是可以以注销公司的原股东、或者注销公司的原发起人、注销公司的原出资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回答是公司注销了,法人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公司注销了,是不能起诉公司法人的,可以起诉注销公司的原股东、或者注销公司的原发起人、注销公司的原出资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了是不是法人就没有任何法律问题

如果是公司注销了就不能在追究法人责任的。在国家的公司经营管理的规定中,如果是国家的公司解散后,公司内的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此时是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

法律分析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销之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注销后,公司已经宣告终止,不能再追究公司的责任了,但如果属于注销前依法经过清算,但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公司债务,此时作为公司的经营者的话,是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注销了还追究法人责任吗

公司注销了不能追究法人的责任。因为注销后,法人的人格就已经消灭。但是若是注销前没有依法清算,可以起诉清算义务人。要求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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