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如何去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书面申请、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合伙企业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简易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
简易注销的步骤:(一)公司注销的负责人或者是注销公司的代理人登录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并且将公司股东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JPG的格式上传到系统里面。(二)在系统公告之后,如果45天内没有人提出有异议的地方或者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三)公告期结束之后,公司的负责注销的人或者是代理公司必须要向工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书,并且提交注销申请的有关资料,必须要在30天之内办理,如果超过30天则无效。(四)工商局受理简易注销之后会在两内月内办理完成,简易注销结束之后工商局会向申请人发布注销通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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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一、正面回答
普通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审查,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3、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4、决定,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将分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5、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
二、分析详情
当普通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合伙期届满不具备法定人数等情形出现时会终止营业,按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因各种原因终止营业的,应依法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三、普通合伙企业注销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